西畴县民族宗教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月7日,县委第二轮第三巡察组对西畴县民族宗教局进行了巡察,1月26日,县委巡察组向民宗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党的理论武装工作被忽视,民族宗教工作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引。
1.关于“理论武装工作没有摆上议事日程”的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了《西畴县民族宗教局2022年学习教育计划》,明确了学习内容、学习时限、学习方式、学习成果检验方式等,已经开展集中学习8次,集中研讨4次,集中测试4次。按照学习计划要求,今后每月都将开展自学与集中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理论武装水平,对标研究查找工作差距和改进措施,推动了民族宗教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2.关于“对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学习抓得不实”的整改情况。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对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学习补课。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和讲纪律守规矩的意识,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3.关于“对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抓得不实”的整改情况。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本年度内完成党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民族宗教工作规章和行动指南的学习。通过学习和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讲话精神思考研究了本单位的相关工作以及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有力提高了班子及干部职工民族宗教工作本领。
4.关于“对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理论学习缺失”的整改情况。对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的决策部署进行学习。目前已经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在第四次集中学习时,要求干部职工根据学习情况围绕“民族团结促乡村振兴”进行了大研讨。通过学习、研讨、写心得体会,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谋划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5.关于“对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决策部署的学习抓得不实”的整改情况。加强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决策部署的学习。目前,已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十一届省委、十届州委全会、十四届县委全会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决策部署,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等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对标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明晰了今后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为我县今年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奠定了坚实基础。
6.关于“没有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作为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必修课”的整改情况。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公报进行全面系统学习。目前,已经完成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并根据学习内容及工作实际撰写了心得体会。
(二)班子把握民族宗教工作全局的本领不足。
1.关于“班子决策偏离主业主责”的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了《西畴县民族宗教局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对班子议事决策时间、决策内容、相关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班子会议决策全面聚焦到民族宗教工作主业主责上。巡察反馈至今,共召开班子会11次,对巡视巡察、意识形态、示范创建、项目建设、宗教管理等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通过提高班子决策水平,有力推动了巡察整改工作;推动了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6月22日,西畴县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通过州级初验;推动了项目工作同乡村振兴工作同步开展;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各项工作扎实稳步开展。今后,对民族宗教全局工作或某一方面工作,班子都将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研究和决策。
2.关于“班子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方向把握不准”的整改情况。班子全面深入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领悟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的部署要求,研究了每一季度深入群众开展1次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宣传的工作举措。同时,结合乡村振兴、项目工作等融合开展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宣传,努力增强各族群众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动力。自巡察整改后,民宗局于今年5月31日到鸡街乡牛场坝村委会开展了政策宣传教育活动,今后,民宗局将严格按照单位决策认真开展该项工作,扎扎实实为民办实事。
(三)项目工作不够扎实。
1.关于“对项目实施情况监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召开班子会研究项目工作,进一步明确规范了项目建设工作。2022年的“十百千万”项目,根据中央、省、州下达的民族发展资金和乡村振兴发展资金要求,已积极与县财政局和乡村振兴局对接,召开班子会研究后确定了6个示范村项目建设,下一步,将对资金的流向进行跟踪了解,及时了解资金的投向、实施内容和使用成效,并根据了解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2.关于“项目实施绩效评估工作做得不实”的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已下达2022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00万元,经与县财政局和县乡村振兴局对接,结合县上重点项目和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拟建设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分别为:兴街达嘎、岔河,蚌谷木者、龙树、大寨和莲花塘芦差冲。项目建设与乡村振兴示范点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待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严格按要求对实施的项目进行实地验收和绩效评价。
(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抓得不实。
1.关于“创建工作浮于表面”的整改情况。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已修改完善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机制、督查机制和保障机制,工作领导机制已起草完成并上报县委办,待县委办近期发文。完成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领导机构及创建办组建,并召开推进会2次、创建办工作会议3次。
2.关于“发现、联系、培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工作没有积极作为”的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和完善了全县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大代表、少数民族政协委员数据库;二是积极发现、联系、培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荐上报了云南省省级少数民族代表人士6名。
3.关于“推动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氛围不浓”的整改情况。根据示范创建要求,于2月8日至10日,成立三个工作组,对第二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进行了实地检查考评,通过对申报的单位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和检查并经过会议研究后,最终同意137家单位作为第二批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进行命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一)会风文风不实问题突出。
1.关于“会前准备不充分”的整改情况。自巡察整改以来,单位共召开班子会议11次,严格按照《西畴县民族宗教局班子议事决策制度》的规定,会前征询各班子意见后由局长确定会议议题及讨论事项。对传达学习的文件都经过讨论后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对单位人事、重要项目、资金等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对讨论的相关工作都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扎实稳步推进了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的开展。已不存在会前准备不充分,会议上泛泛传达文件和泛泛安排工作的情况。
2.关于“以文件传达文件、会议传达会议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的突出问题,班子对单位各个时段接收的文件进行梳理分类,对通过协同平台传阅和阅悉就能解决问题的文件不放在会议传达;对需要作强调作要求的文件纳入会议学习内容进行学习后作强调要求,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对需要研究贯彻落实的文件在班子会议上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后向干部职工进行安排部署。对于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参加的各类会议,需在领导班子中贯彻落实的不在干部职工会议上传达,需要由相关人员落实的事项只对相关人员传达,只有需要全体干部职工落实的事项才在干部职工会议上传达。通过对以文件传达文件、会议传达会议问题进行整改,会议质量极大提高,会议形式主义问题有效整治,干部职工腾出了更多时间学习理论业务知识和投入本职工作。
3.关于“文字材料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对民宗局所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单位实际废止了不适用的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了部分规章制度,最终建立完善规章制度12个。二是针对本次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2022年3月30日,杨忠同志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一次提醒谈话。结合《西畴县民族宗教局2022年学习教育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公文处理的相关规定,并将“文字材料不实”问题列为对干部职工考核、评先评优负面清单,对文字材料不实的干部职工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关于“理论学习形式主义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了《西畴县民族宗教局2022年学习教育计划》,并及时跟进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的学习。目前,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开展集中学习8次,集中研讨4次,集中测试4次,撰写发言提纲13篇,心得体会9篇,对如何抓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出意见建议9条。通过学习,对标研究查找工作差距和改进措施,理论学习形式主义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今后,县民宗局将严格落实理论学习要求,坚决杜绝理论学习形式主义问题,确保单位理论武装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纪律作风管理不严。
1.关于“单位上下班打卡记录显示有的干部职工上下班打卡而有的没打卡,有的上班迟到”的整改情况。严格上下班打卡制度,安排专人从今年一月开始,对打卡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并于每月对打卡情况进行公示(截至目前考勤打卡已公示5次)。整改后,没有出现干部职工无故迟到和早退的现象。
2.关于“打卡机存在故障后一直未采取补救措施”的整改情况。打卡机已经修理并正常使用,同时制定了《外出考勤登记表》,已于今年一月开始已严格执行外出考勤报备登记。
(四)工作作风不扎实。
1.关于“班子对民族宗教工作主业主责缺乏主动而谋的自觉。班子及其成员没有为开展好本职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局工作长期处于见子打子状态”的整改情况。今年3月以来,民宗局班子成员深入全县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医院、宗教活动场所、村寨、军(警)营、景区开展调查摸排,确定了沿莲花塘乡-兴街镇-蚌谷乡-西洒镇(含县城机关)4个乡(镇)10个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示范点进行重点提升打造。并多次深入创建单位,就如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部门工作同步开展进行指导,将民族团结示范创建与各行业工作有机融合、共同推进。下一步,班子成员将按照党中央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要求,根据本职工作实际每季度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查找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加以落实。
2.关于“财务工作不严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州县差旅费管理办法、接待服务规定等相关文件。二是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认真组织清理盘点,对违反规定的报销费用进行清退。三是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和经费报销制度,对2022年的公务支出进行了严格的审核把关,目前,没有出现超标接待、违规报销工作餐和违规报销下乡餐费现象。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一)关于“民族工作领域中的基层党建工作被忽视”的整改情况。民宗局制作了宣传册发放至各乡镇,推动民族工作理论进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中的引领作用。下一步,民宗局将有计划的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结合实际深入乡(镇)、村党组织开展民族工作政策宣讲,与基层党组织共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乡村振兴,为我县民族事业发展做出民宗局应有的贡献。
(二)关于“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被忽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基层民族工作领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讨论研究如何建立一支适应新时代需要的县、乡(镇)、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伍,今后,民宗局将加强下层调研与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掌握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熟悉民族宗教工作、善于做民族宗教工作的主力军;二是积极向县干教委上报培训计划,2022年将开展一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层民族工作队伍建设等专题培训,努力提高基层民族工作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得不实。
1.关于“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式主义”的整改情况。一是班子认真深入学习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截至目前,已学习了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二是班子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有针对性研究了民宗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举措,制定了《西畴县民族宗教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方案》,并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方案扎实开展工作。通过整改,会风文风不实、理论学习形式主义、纪律作风管理不严、工作作风不扎实等一系列问题全面解决,干部职工学风、文风、工作作风等全面向好的方向发展,民族宗教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在今后的工作中,班子将全面学深悟透《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及时跟进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最新决策部署学习,从学习中寻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管用措施,为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2.关于“制度建设缺失”的整改情况。民宗局对所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单位实际废止了不适用的规章制度,修改完善了部分规章制度,最终健全完善规章制度12个,为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权,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制度化提供了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6-3032191;电子邮箱:mzj087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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