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7日至11月16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2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有差距的整改。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西畴县司法局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之江新语》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二是利用党组会前学习、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干部职工根据学习内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深入思考问题,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履职尽责能力。
(二)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
1.针对落实省州文件不够问题。一是制订《西畴县司法局关于<云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任务分解方案》提交局行政班子会专题研究,由分管领导按照任务分解亲自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安排,要求各责任股室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开展工作并收集材料汇总交办公室。二是经党组班子讨论后的《中共西畴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印发西畴县司法局定岗定责方案的通知》已印发至各股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通知内容扎实履行工作职责。
2.针对落实县委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一是及时对意识形态、基层党建、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重新进行梳理。二是局党组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2022年开展了3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定《2022年西畴县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中共西畴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时代楷模”钱海军、张桂梅,“云岭楷模”杨洪琼、杨竞生、云南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典型事迹,到西畴清廉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将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转化为“拼搏奉献、知辱负重、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围绕全县发展大局,扎实开展学雷锋、关爱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活动。2022年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余场次。三是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以“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为契机,制定《“书记创新”项目申报书》,结合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自2022年5月撤销党总支成立党支部以来,按时规范完成“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积分等各个功能模块的数据录入任务。严格按“五个基本”对党建台账分类进行整理。四是对对2018年至2021年违规用餐的情况进行梳理,并将涉及金额退回到财政国库;对2018年至2022年的三公经费开展了一次自检自查;将2名干部职工填报的差旅单退回修改重新按要求填报,上传相关材料后重新进行了审核。
(三)关于党组核心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
1.针对统筹行政执法工作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西畴县提升行政执法成效九条措施》《行政机关出庭应诉规则》等文件要求,压实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主体责任,压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2022年,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提升到88.89%、行政执法考试通过率提升到43.8%、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信息监督管理系统从年“0”录入提升到录入5648件、行政执法公示应公示尽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现全覆盖,全年没有行政复议后被败诉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后被诉败诉率降低至“0”、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降低至18.75%。2023年第一期行政执法考试将于2023年3月31日开展,至报名截至,共有35个行政执法单位317人报名参加考试。
2.针对行政执法督查整改“后半篇文章”抓而不实的问题。一是组织全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1次,对9个乡(镇)人民政府和15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其他行政执法单位通过书面检查,重点检查2022年度州、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行政执法成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包容审慎清单编制情况,现场检查通过查阅整改台账资料、执法成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台账资料、行政执法案卷卷宗、包容审慎清单等,检查现场反馈存在问题,并进行全县通报。二是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委员执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会上通报全县行政执检查情况,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分析汇总。通过分析汇总,全县2022年度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51324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577件,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63件,自行纠正63件,涉嫌犯罪主动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3件。四是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查看上一年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发现问题,经评查提出后是否整改。目前已印发《西畴县司法局关于报送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目录的通知》,正在收集案卷目录电子版,待目录收集完成后随机抽取评查的案件。
3.针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筹落实推进不力的问题。一是开展全县行政执法检查1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行政执法成效评估指标内容之一),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案件公示情况、行政执法保障情况等内容。通过检查行政执法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应当公示的案件外,实现应公示尽公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录像机)、办公电脑等执法设备基本得到保障,能够实现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能够保障执法活动正常开展。二是压实法制审核责任,明确法制审核部门和法制审核人员。目前,29个县属行政执法部门设置法制(法规)股室23个,没有设置法制(法规)股室的明确专人负责法制审核工作,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法制人核人员共71人,2022年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577件,重大行政执法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执法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
4.针对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走形式的问题。一是按《西畴县司法局弘扬“老山精神”和“西畴精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实施方案》,于2023年1月31日开展了2022年第四季度评比及2022年度终综合考评,在各所与各股室间开展了交叉评比,测评结果以党组文件在单位内部进行了通报,对第四季度及年终考评分值最低的司法所、股室,已由分管领导进行一次约谈提醒。二是2月28日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到工作推进快、成效好、有经验的蚌谷司法所开展现场观摩学习,所长曾莹同志就开展普法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向大家进行交流汇报,各干部职工就如何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推进“扫盲式”普法工作踊跃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四)关于对特殊人群依法管控有差距,社会安全隐患大的整改。
1.针对社区矫正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及时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主任,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为常务副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司法局局长为副主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研究确定工作推进中的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开展工作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二是组织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分级分类培训。2023年1月3日分管社区矫正工作副局长对各司法所所长和社区矫正工作者开展了集中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指导、督促各司法所于2023年1月开始使用新的社区矫正执法文书。三是提高社区矫正监管措施适用频度。指导各乡镇司法所提高对训诫、警告、电子定位、提请治安处罚、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各项监管措施的适用频度,严格规范请假、经常性跨县活动和变更执行地的审批,为全面做好监管预防工作,切实筑牢了预防重新犯罪和脱管漏管的坚实基础。四是加大核实数字矫正的落实力度。严格使用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特别是司法所对平台终端的各项数据录入,督促司法所推广使用“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开展矫正工作,规范录入文山州基层社会治理网格信息服务平台,保证接收与入矫同步开展,除了涉及个人隐私案件不录入外,其他案件实现百分之百录入。五是将社区矫正对象所有档案文书录入云南省“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确保“在矫通”使用率达到80%以上。六是严格开展信息化核查。各司法所每月展社区矫正信息化核查一次,第一时间掌握矫正对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相关规定。七是抓实社区矫正分类管理教育。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措施,各司法所对严管对象做到:每日信息化核查或通信网络联络不少于一次;每周见面报告不少于一次;每月实地查访不少于一次;每月教育学习不少于一次;重大活动或者重点时期,可以增加监管频次。
2.针对落实刑释人员跟踪帮教工作不实的问题。一是开展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2023年1月3日组织召开了西畴县司法局2023年度安置帮教工作业务培训会议,重点学习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相关规定、安置帮教管理制度等规定。二是实行跟踪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每月对排查出的重点帮教人员进行回访(其中:在外务工的进行电话回访,在本地生活的进行实地走访);每季度对一般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回访。三是落实跟踪帮教,严格实行“双列管”。对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的刑释教矫人员,动员其家属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并充分利用逢年过节本人返乡时,及时进行面对面的帮教,最大限度的减少刑释解教人员脱帮、管漏、失管现象的发生。
(五)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短板的整改。
1.针对法律援助服务重派轻管,部分案件全程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2023年1月3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促使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对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二是督促云南七花律师事务所、西畴县诚信法律服务所严格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按照程序申报兑现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对不符规定领取的案件补助一律退回上缴国库。
2.针对公证服务不到位,质量跟踪回访问效不够的问题。一是2022年共办理公证116件,回访36件,回访率31%,2022年度已完成年度30%的回访要求;二是2023年共办理公证18件,开展公证质量跟踪回访活动件,回访率33%;三是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共提供上门服务4件。
3.针对法务通智能宣传服务作用未发挥,存在配置即闲置的问题。一是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于2023年2月4日,与云南律品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对接联系,并将机器安装视频及使用操作手册发单位工作群。并加强与各乡镇的联系协调,现阶段3个县级单位,9个乡镇已配置了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二是对已安装的法律服务机器人的2个县级部门(县政府办,县司法局);7个乡镇(兴街镇、蚌谷乡、莲花塘乡、柏林乡、董马乡、法斗乡、新马街乡),都根据办公场所实际摆放在适合位置,并能够正常使用。三是对1个县级部门(县委办),2个乡镇(西洒镇、鸡街乡)的法律服务机器人安装使用问题,已经与技术人员对接联系,目前已安装完毕并能正常使用。
(六)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有弱项的整改。
1.针对保密安全意识欠缺的问题。一是对办公室公文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对于涉密文件的管理,已严格做到专人对涉密文件进行登记及归档,2022年涉密文件已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并归档至保密室内妥善保存;三是完成了全县九个乡镇司法所计算机防火墙加固、杀毒软件更新。四是2月底完成了IPV6网络升级,与中国移动公司签订网络防火墙加固协议完成了司法局网络防火墙加固,从源头上杜绝网络恶意攻击。五是开展保密知识培训、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各1期。
2.针对对外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做到信息完成一期,投稿一期,将信息多口报送至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委、州司法局、依法治州办、县普法专项办,目前司法局共计59期信息,已有23期被州委政法委、州司法局采用,2期被云南政法委、云南法治网采用。二是信息宣传责任分解方案已下发至各股所贯彻执行。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党组班子责任递减,监督缺失,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
1.针对审核把关不严,监管责任缺失的问题。一是规范社区矫正审核委员会审批程序。对违反教育监督管理矫正对象按照司法所调查提出申请,审核委员会审核给予惩处。二是逐级签订责任监管。对新入矫对象建设逐级监管责任,对新入矫的矫正对象及时成立矫正小组,形成了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村小组干部、监护人等多对一的帮矫组织。三是强化责任人责任抓信息核实。加强业务人员教育管理责任,完成在册矫正对象个人基本信息表的自检自查,对有错误的信息表全部进行了整改替换,确保了基本信息录入准确,主要犯罪事实描述正确。
2.针对规矩意识不强,制度成摆设的问题。对2021年6月印发的37项制度重新进行梳理,废除了不符合实际的10项,修改完善21项,保留了可继续使用的6项,最终确定形成司法行政制度27项,经党组会讨论一致通过,并完成排版印发。
(二)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有差距的整改。
1.针对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对2018年至2021年违规用餐的情况进行梳理,并将涉及违规金额退回到财政国库。
2.针对违规填报差旅费的问题。一是对2018年6月以来填报差旅费、公务接待和用餐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二是重新审核2名干部职工填报的差旅单,按《党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西畴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供值班表和缴纳伙食费等材料,因之前填报的差旅费未及时支付,因此将2名干部职工填报的差旅单退回修改重新按要求填报,上传相关材料后进行审核。三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十人以内不超过三人陪同,十人以上不超过接待人员的三分之一,无公函不予接待,同城不予接待)进行接待。四是在2023年1月3日召开的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上再次组织学习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按规定用“公务之家”APP填报出差、下乡及报销申请,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出差填写不规范的一律退回重新填报,对不合规定、手续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财务及分管领导对报销手续等进行层层把关。
3.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原始凭证、票据资料的审核和管理,做到原始凭证和票据资料填报要素齐全、内容真实、规范完整。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监督教育管理,分管领导与财务人员开展了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党组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严的整改。
1.针对选人用人议事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在党组会议上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学习,2023年党组会议参会人数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2.针对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讨论决策的问题。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的整改。
1.针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定期研究,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目前已对单位2023年度党建工作进行安排,制定下发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2.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的问题。一是增强党务工作者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党务工作,自2022年5月撤销总支重新成立支部以来,已严格按“五个基本标准”分类对党建台账进行整理。二是已及时对党员活动室班子分工及相关制度公示内容及时进行更新
3.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不实,自我革命不彻底的问题。加强对党员的监督教育管理,经常性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加强对党内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2022年度召开的“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各党员均认真按照要求撰写发言提纲,查找个人问题清单,针对性的提了批评意见。2023年3月1日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全部党员均认真对照三个方面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及不足,梳理个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及批评意见清单,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材料进行把关审核,不存在照抄照搬的情况。
(三)关于队伍建设有差距,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的整改。
1.针对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教育引导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建立临聘人员考核评价管理机制,外聘人员在合同到期30日前填报《西畴县司法局外聘人员考核审批表》,对个人工作进行总结,交由司法所、分管领导、局党组逐级进行考核评价,政治处以此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依据。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对网络借贷逾期未归还和在参与兴街镇兴隆村信访件的调查过程中泄露信访内容的两名干部及有苗头性倾向性的1名干部职工进行了提醒谈话,引导干部职工心存敬畏、慎独慎微、守住底线,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2.针对干部职工责任心不强,一号多文现象突出的问题。一是办公室修改完善《西畴县司法局公文处理制度》第三章第十六条发文登记制度。二是已制作发文、收文登记表,严格做好收发文登记工作。三是积极同县委办对接请示,提升干部职工公文规范业务水平,进一步杜绝发文不规范情形发生。
四、巡视巡察以及各级监督检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一是加强对原始凭证和票据资料的审核和管理,对于不全面、不规范、附件不完整的坚决予以退回不给予报销。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差旅费报销规定及开展了相关警示教育,财务人员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学习,2月7日线上学习政采云平台操作,3月7日参加全州公务接待相关业务培训和全县工会经审业务培训,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关于上级监督检查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结合西畴实际,印发了《中共西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西畴县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活动的通知》(西普联发〔2023〕1号)、《关于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的通知》(西宣联发〔2022〕15号)等文件,对2023年守法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召开了2023年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对守法普法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和“文山州普法强基补短板六条措施”,各乡镇司法所以春节为契机,联合派出所、交通、消防等部门,开展一系列新春普法宣传活动,确保春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结合《〈县委宣传部 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和《西畴县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文件要求,逐步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活动,春节期间组织有关部门着重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在兴街镇、莲花塘乡、法斗乡、董马乡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并配备法治文化书籍,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四是印发《西畴县司法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县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动员全局上下全力打好基层专项普法攻坚战,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到政法委“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集中办公。五是印发西畴县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西普办〔2023〕2号),组织30余家单位在北回广场开展2023年“三月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各司法所开展“以案说法进村寨”宣传活动和“普法强基、送法进村寨”宣传活动。
下一步,司法局党组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继续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经常性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6-762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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