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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畴县监察委员会关于12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0-12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纪法意识,严守纪法底线,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我县12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西畴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原主任张永绕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8月21日07时09分,张永绕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天猴高速K66兴街至麻栗坡方向被公安机关查获,经血液检测,张永绕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2.31mg/100ml。2024年3月,经终审裁定,张永绕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4年6月,张永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西畴县西洒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卢安东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12月15日08时52分,卢安东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派出所门口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卢安东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37mg/100ml。2023年12月,卢安东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3月,卢安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西畴县检验检测所高级工程师雷连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9月20日20时49分,雷连斌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西畴县第二中学门口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雷连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109.40mg/100ml。2023年12月,雷连斌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的行政处罚。2024年5月,雷连斌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西畴县思源实验学校中小学一级教师程方庚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11月15日01时07分,程方庚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西畴县西洒镇胡广路与北塔路交叉口被公安机关查获,经血液检测,程方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11.41mg/100ml。2024年4月,程方庚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2024年6月,程方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5.西畴县第一中学第一党支部书记王义兵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6月25日19时59分,王义兵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西畴县董马乡锅地塘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王义兵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59mg/100ml。2024年6月,王义兵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7月,王义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西畴县董马乡芹菜塘村大塘子村小组联合党支部书记张立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2月27日9时51分,张立富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么铺子村民委红石岩村路段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张立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40mg/100ml,且存在再次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2024年3月,张立富受到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4年5月,张立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西畴县鸡街乡王家塘村委会韦家村小组副组长韦祥坤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4月4日09时39分,韦祥坤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蒙铁线569公里600米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韦祥坤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49mg/100ml,2024年4月,韦祥坤受到警告、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5月,韦祥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西畴县莲花塘乡界牌村独树村小组党支部书记顾维明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4月18日07时59分,顾维明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文山市蒙铁线(蒙姑-铁厂公路)623公里950米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顾维明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57mg/100ml。2024年4月,顾维明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6月,顾维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西畴县西洒镇龙泉村委会大龙太村小组组长、龙泉村小龙太党支部党员黄保国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10月20日,黄保国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西畴县第一中学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血液检测,黄保国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3.70mg/100ml。2023年12月,黄保国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4年6月,黄保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西畴县兴街镇龙坪村坝竜冲联合党支部书记贾世礼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10月5日20时40分,贾世礼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广马线198公里500米西洒镇派出所门口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贾世礼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78mg/100ml。2021年1月,贾世礼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7月,贾世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西畴县董马乡芹菜塘村王家村小组组长王国防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11月8日8时41分,王国防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董马乡新寨路段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王国防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29mg/100m。2023年11月,王国防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3月,王国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西畴县西洒镇老塘地村党总支下寨党支部书记、村小组组长李顶跃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12月15日9时18分,李顶跃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西畴县西洒镇金玉路派出所门口处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李顶跃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41mg/100ml。2023年12月,李顶跃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3月,李顶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党员、公职人员纪律意识淡薄、法律观念缺失,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危害性认识不足,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铤而走险,最终受到党纪国法惩处。全县广大党员、公职人员要切实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不断增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向好向常。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严的基调,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犯罪问题背后的“四风”问题,强化警示震慑,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常抓常管、长管长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西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西畴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