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西畴县经营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经营性公墓管理,维护公墓秩序,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我局起草了《西畴县经营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493365106@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西畴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邮编:663500;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金玉路31号)。请在信函上注明“《西畴县经营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话反馈意见拨打:0876-7624208。
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
西畴县民政局
2022年11月3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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