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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编制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3-10-18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现将《西畴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起草背景和过程、主要框架和内容作简要汇报。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云南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文山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州规划》),西畴县民宗局牵头编制了《西畴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使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推进,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示范区建设的部署落到实处,高质量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

(二)起草过程

根据《文山州“十四五”州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精神,由州民族宗教委负责编制《文山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为高质量完成《州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州民族宗教委邀请州委党校合作开展《州规划》编制,组建《州规划》编制工作专班,于2021年3月17日将《州规划》征求意见稿发至我县征求意见。此后,因《州规划》历经多轮认证和评审一直未正式印发实施。至2023年2月,《文山州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正式印发实施,遵照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县民宗局根据《州规划》起草编制《西畴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于2023年7月31日向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等15家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6条并采纳;2023年8月2日,召开西畴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讨论会,就《规划》听取16个部门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24条并采纳。根据征求意见建议,重点对《规划》第三章主要任务认真研究,结合有关部门规划,对《规划》进行充实完善,确保示范区建设主要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要框架和内容

(一)《规划》内容

《规划》由建设基础和面临形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组成,全文共约2.2万字。

(二)《规划》主要框架

第一部分建设基础和面临形势。包含我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发展形式。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指导思想,提出了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增进各民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激发全社会共同团结奋斗、共创美好生活的热情,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西畴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新气象、迈上新台阶。基本原则,提出了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六个原则。主要目标,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了展望,确定了“十四五”时期具体目标:即在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上等五个方面作出示范,把西畴打造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结合省、州规划和“3815”战略,提出了五项主要任务和34项重点工程。一是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政治基础;二是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文化基础;三是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物质基础;四是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社会基础;五是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基础。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保障建设资金;三是发动群众参与;四是严格监督检查。

三、需要确定的重要事项

请予审定《规划(送审稿)》,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以县委、县政府文件行文执行。


链接:西畴县民族宗教局关于公开征求《西畴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5)》意见建议的通告

西畴县民族宗教局

2023年10月18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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