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西畴县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工作,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为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文山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西畴县文化和旅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为贯彻落实省、州文化和旅游局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制定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和行动方案;
(二)编制和调整涉及全县文化和旅游领域发展中长期规划、文化和旅游领域重点专项规划和措施。
(三)决定对文化和旅游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改革措施、管理办法、重大活动举办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其他涉及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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