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马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报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董马乡人民政府就《董马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于2024年7月31日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董马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公告及听证资料送达
2024年6月26日在西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董马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董马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发布了听证会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办法等相关内容。
2024年7月19日在西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董马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董马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
2024年7月19日将听证事项的邀请函及《董马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简本)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报名及听证代表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拟设听证代表名额15-30人。在《董马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董马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期限内,报名及邀请听证代表人员符合规定要求。最终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18人,旁听代表2人。
(三)听证会的举行
听证会于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董马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举行。
本次听证会设主持人1名、决策发言人1名、监察人2名、记录人2名,应到听证代表18人,实到听证代表共18人,出席听证会的代表人数、比例均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第十条“听证会应当在有2/3以上听证代表出席时方可举行”的规定。
本次听证会按以下程序举行:
1、主持人介绍本次听证会听证员、监察员、记录员,宣布听证事项和事由,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2、决策发言人介绍《董马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的有关背景,规划编制单位汇报规划编制内容;
3、听证代表质询、提问和发表意见,决策发言人、技术单位代表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4、听证代表作最后陈述;
5、听证监察人宣读听证会监察意见;
6、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各方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7、记录员将会议记录材料交听证员、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审阅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各方听证代表按照听证议程,进行了听证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梳理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参会代表一致同意《董马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主要内容。
(二)建议核实规范表述文本说明书中名称、尚未规划定位等内容。
(三)建议核实统筹协调三线及其他重要控制线和现状建设用地矛盾。
(四)中心镇区:中部规划预留商业用地作为农特产品交易中心;现状景观水塘改造建设为红色文化活动广场;现状卫生院旁预留卫生院扩建用地,现状中学旁预留出中学扩建用地;北部空地规划为仓储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用于未来农产品冷链仓储和乡客运站使用,新增一条南北走向的联通道路,服务于物流和客运交通;乡域中部沿河周边坑塘水面等用地整合规划为多功能文化运动广场;现廉租房旁规划新增住宅用地;南部预留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新增老年养护院,现变电站北侧新增社会停车场用地一处;核实污水处理厂位置范围。
(五)建议加强成果内容的校核。
四、听证机关对听证情况的评说
本次听证会意义重大,各位听证代表从实际出发,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各抒己见,对《董马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优化完善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具有代表性及参考价值。
五、对听证会代表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对于各位听证代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董马乡人民政府将认真梳理,充分分析并研究采纳。形成最终成果,按照程序上报审查并公布实施。
特此公告
董马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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