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权首次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4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小 大】 编号:西不动产登字(2021)第42号至70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西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6—3058128首次登记.xls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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