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权继承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2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小 大】 编号:西不动产继登字(2021)第15号至第18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西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6—3058128继承公告.xls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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