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西畴县城环东路水工队老旧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西政发〔2021〕19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省政府令第19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通知》(建房〔2011〕77号)等相关规定。西畴县城环东路水工队小区,由于建造年代久远,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该片区纳入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危旧房拆除改建,改建范围详见《西畴县城环东路水工队小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图》,被征收人共17户,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850平方米,征收面积最终以测绘公司实测为准。
该片区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评估时点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西畴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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