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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闲置土地认定书

发布时间:2023-06-26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西自然资闲认〔2023〕1号

一、国有建设用地基本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云南城宏房地产有限公司西畴分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名称为云南城宏房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623069824788H

公司地址:西畴县西洒镇胡广路17号

二、闲置土地基本情况

你公司名下位于西洒镇龙泉小区普兰路的D-04-001宗地,面积8486.89平方米(合同签订面积8484.67平方米),出让年限70年,土地用途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四至界限:东至本宗地与居民住宅相接、南至本宗地与上寨村小组进村道路相接、西至本宗地与普兰路相接、北至本宗地与普兰路相接。2013年9月22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CR53西畴县2013004-1),合同约定2015年2月前完成主体工程。

三、认定土地闲置的事实、依据

由于该宗地未动工且超过约定动工时间已满2年,我局于2021年10月26日向你公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西自然资闲置调字〔2021〕3号),但未收到你公司不能按时动工的情况说明等相关资料。根据云南省西畴县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6月15日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云南城宏房地产有限公司西畴分公司召开的磋商会议,我局于2022年6月28日再次送达《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D-04-001宗地动工建设提醒的通知》,仍未收到任何答复。该宗地因你公司原因至今未开工建设且超过约定动工时间已有8年。

四、闲置原因及认定结论

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自然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定,现认定你公司位于西洒镇龙泉小区普兰路的D-04-001宗地为闲置土地。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