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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四诊疗法”把准基层治理之困

发布时间:2020-07-23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矛盾纠纷是困扰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病灶,西畴县采取“四诊疗法”除病根、治顽疾,推动社会治理健康发展。一是坐班门诊。将县、乡司法所“148”调解热线和治安调解中心、诉讼调解委员会,以及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安全生产、劳动争议、食药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妇女儿童8个行业调解委员会的电话向社会公布,以固定办公场所方便群众接待、受理,及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积压。目前,各个行业累计每年调解(仲裁)各类矛盾纠纷1244件以上。二是进村出诊。实行“矛调跟着项目走”,围绕高速公路建设、矿区综合治理等重大项目建设,从有关部门和乡镇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矛调组,由党委政法委或主责部门领导任组长,常年进驻项目建设一线开展工作,每年化解各类重大项目建设领域矛盾纠纷35件以上。依托全县5673名人民调解员,实行“矛盾纠纷每月排查、重要时段集中排查、热点问题重点排查”,变被动坐等矛盾为主动发现解决矛盾,每年通过人民调解渠道化解矛盾纠纷2300件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三是集体会诊。将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矛盾定为制度,每季度由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矛盾和问题,凡未经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主责部门“一把手”调解的矛盾纠纷一律不能上交县级处理,基层确实无法化解的再上报县综治委协调会诊。近年来,已通地集体会诊方式解决群体性事件苗头60起,处置成功率达100%。四是上门复诊。实行矛盾纠纷化解回访制度,对已经化解的重大矛盾纠纷,以及正在化解且有可能上访、械斗、“民转型”的矛盾纠纷,明确专人盯控,定期不定期回访。对一时难以化解的村际矛盾纠纷,指导村与村签订矛盾纠纷稳控协议,把不破坏争议地原状作为一条重要原则,把及时发现解解问题作为基本要求,把双方群众正常往来作为重要保障,形成制度、固定下来。今年来,依法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31件,调处成功率99.79%。(供稿:西畴县委政法委  毕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