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马乡
一、机关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共青团、工会、妇联、为民服务中心等日常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招商引资、企业管理、财务、国有资产登记和监管、统计、科技、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工作职责。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灾情报送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武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职责。
(五)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金融扶贫、全乡贫困户的建档立卡、贫困状况的动态监测、统计和扶贫信息化工作;负责做好贫困户生产发展和产业化扶贫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扶贫项目的申报、督导和验收工作、负责做好扶贫信息宣传、典型人物事迹宣传,营造扶贫宣传氛围。
二、内设机构
(一)董马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董马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村村镇规划,严格、合理利用土地,发展村镇交通、加强公用设施建设等服务性工作;宣传贯彻村镇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乡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前期基础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村民建住宅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按规划选址、定点的技术性服务工作。
(三)董马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董马乡财政所。承担乡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租住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乡财县管”和“村财乡代理”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董马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积极宣传贯彻文化、体育、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组织指导村文化活动,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文化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抓好我乡文化市场管理,使我乡文化市场健康发展;鼓励、扶持群众协会组织,协助文艺协会开展各类健康有益的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体育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配合上级依法核定乡行政区域的文物单位。
(六)董马乡应急服务中心。承担农村交通、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环境应急服务、特重大突发应急事件、信息通报及应急预警;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董马乡综合执法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城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使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市场管理、农村规划管理、无证商贩、车辆违规停车、商店占道经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和县政府指定查处的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建立完善的上报、审批、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并上报日常执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办公地址
董马乡董马村上街29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876-7849010
六、负责人姓名
周刚才 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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