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畴县聘请产业招商顾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西政规〔20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现将《西畴县聘请产业招商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畴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畴县聘请产业招商顾问管理办法(试行)
(2022年4月29日西政规〔2022〕2号公布 自2022年4月29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拓宽招商引资渠道,推进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招商方式,围绕全县重点产业发展,大力开展以商招商,鼓励境内外友好人士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推动西畴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产业招商顾问,系指境内外具有社会影响力、行业号召力的专业人士,包括知名企业、知名投资咨询机构、知名中介服务机构、本地龙头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职业经理人,境内外知名乡贤、华人华侨、外籍人士等。
第三条 产业招商顾问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和支持中国政府的对外政策;
(二)在相关领域和行业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广泛的招商信息渠道和境内外客商资源;
(四)关心、支持西畴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工作。
第四条 产业招商顾问聘请程序
由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科局、兴街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投资促进局推荐人选,并提供相关资料(填报《西畴县产业招商顾问申报推荐表》、推荐人选身份证复印件及所获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交由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投资促进局)予以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县投资促进局就聘请事项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聘请的顾问人选,给予颁发“西畴县产业招商顾问”聘书。
第五条 聘期与解聘
产业招商顾问实行聘任制,每任聘期两年,聘期期满后,可予以续聘。但因产业招商顾问自主要求不予续聘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续聘的,不再续聘。
因产业招商顾问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一)触犯我国刑律或触犯国籍法、居住国相应法律;
(二)有损害我国国家利益等行为的;
(三)有损害西畴县利益和声誉行为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顾问职责,以及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招商顾问事务的;
(五)违反保密原则,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的;
(六)以产业招商顾问名义从事与其顾问职责无关活动并造成负面影响的。
第六条 产业招商顾问的主要职责
(一)定期与县投资促进局保持沟通联络,及时介绍国内外经济和产业发展趋势和信息,积极提供有价值的境内外投资信息。
(二)每年积极组织有实力、有影响、有意向的行业商协会、企业、投资商来西畴考察。
(三)积极参加西畴县举行的境内外重大招商推介活动及境内外举办的各种会展活动。
(四)聘期内积极推进项目落地西畴,并为西畴引荐急需人才、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五)利用自身人脉资源优势,大力对外宣传西畴投资政策与投资环境,提高西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积极参与西畴县中长期招商引资规划和政策的制定。
(七)协助西畴县赴有关地区进行精准招商引资工作,并在其所在地区牵头策划、组织和实施各类招商活动。
(八)积极参与西畴县招商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产业招商顾问的管理部门及职责
县投资促进局负责产业招商顾问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积极为产业招商顾问提供投资政策及项目信息等宣传推介资料。对产业招商顾问组织来西畴考察、洽谈的客商,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考察、洽谈活动。定期邀请产业招商顾问来西畴考察,参与西畴县举办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等。
(二)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产业招商顾问座谈会,整理、汇总产业招商顾问对西畴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招商引资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提供的招商信息,负责组织、协助产业招商顾问开展专项调研。
(三)负责建立、管理产业招商顾问个人工作档案,负责招商活动工作经费的报批、使用和管理工作,并指导产业招商顾问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四)对产业招商顾问成功引进的投资项目,按《西畴县招商引资奖补办法(试行)》规定兑现奖励,符合省、州奖补条件的按程序进行申报。
(五)负责日常联络、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
第八条 经费管理
产业招商顾问本人组织考察团来西畴往返、在西畴、陪同县考察团外出开展精准招商、与县相关人员参加各种会展活动期间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以及组织考察团来西畴途中发生的伙食费从县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中列支,相关标准原则上参照我县处级领导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为:交通费、住宿费参照西畴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西畴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西财〔2017〕43号)执行,伙食费参照《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文山州财政局文山州商务局文山州投资促进局关于印发<文山州党政机关国内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机管联发〔2020〕1 号)执行}。
第九条 法律责任
产业招商顾问应在受聘职责的范围内从事招商引资活动,不得超越或违背受聘的权限,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产业招商顾问承担。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西畴县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附表:西畴县产业招商顾问申报推荐表
附表
西畴县产业招商顾问申报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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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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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学位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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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有何种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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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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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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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及 特 长 | 主要介绍在行业领域的影响、成功案例等(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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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及 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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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得 荣 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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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推荐人选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
初审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县人民政府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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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西畴县聘请产业招商顾问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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