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进本县人员外出务工和企业抓好复工复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现就进出西畴县辖区人员及车辆管控调整通告如下:
一、直接进出西畴的人员和车辆(绿色通道)
1.运输疫情防控物资的人员和车辆。
2.运输水果、甘蔗、蔬菜等农特产品和鲜活产品的人员和车辆(载重量1吨以上,限乘2人)。
3.群众就医转诊、丧事办理直系亲属往来等特殊情况的人员和车辆。
二、持有临时通行证进出西畴的人员和车辆
1.开展公务活动的人员和车辆。
2.邮政、电力、油、气、通信、金融等公共服务保障的人员和车辆。
3.企业生产性物资运输的人员和车辆(载重量1吨以上,限乘2人)。
4.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的人员和车辆(载重量1吨以上,限乘2人)。
三、不允许进入或过境西畴的人员和车辆
1.非长期在西畴生活、经商、工作的人员一律劝返。
2.有发热症状的外乡人员一律劝返。
3.西畴辖区内复工复产的企业人员,属于湖北、广东、浙江、河南等重点疫区(近期确诊病例500例以上的省份)人员,及2019年12月以来有湖北旅居史或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暂不允许进入或过境西畴。
四、允许进入或过境西畴的其他人员和车辆
1.长期在西畴生活、经商、工作的返西过境人员,经核实个人有关信息,进行健康检测后,可进入或过境西畴。身体有异常的,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流程进行处置。
2.西畴辖区内复工复产的企业人员(除重点疫区人员外),由企业提前1天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人员基本信息,有无湖北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无密切接触情况,并提出放行建议推送西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管控组,由交通管控组提出意见后推送各临时监测点所在乡(镇),由各乡(镇)安排临时监测点检测无问题后,可进入或过境西畴。身体有异常的,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流程进行处置。属于省外的,进入西畴后,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以上。
五、允许离开西畴的人员和车辆
到县外务工的人员及其车辆,须办理外出务工证明方能离开西畴。
六、来西返西人员进入西畴当天,必须到辖区村委会(社区)和单位登记备案。不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迟报瞒报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疫情防控管理的,由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严格依照有关法规从严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内容与《西畴县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临时监测卡点工作的通知》(西疫防办发〔2020〕2号)有冲突的,以本通告为准,自2020年2月14日00:00起开始执行。
八、本通告终止日期由西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附件:1.西畴县复工复产企业人员进入西畴证明材料(样表)
2.群众外出务工证明材料(样表)
3.西畴县2020年春节后出省务工和返岗农民工健康状况随访记录表
中共西畴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代章)
2020年2月13日
附件1
西畴县复工复产企业人员进入西畴证明材料(样表)
公司名称: 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电话号码 | 籍贯 | 乘坐车辆牌照 | 出发时间 | 到达时间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以上人员有无湖北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无密切接触情况 | |||||||
公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管控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乡(镇)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西畴县返岗农民工申请表
姓名 | 姓别 | 年龄 | 籍贯 | ||||
居住 地址 | 返西 时间 | ||||||
本人 声明: | 本人近半月( )湖北等疫区旅居史,( )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疑似)患者,( )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如有不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 ||||||
返岗地点 | 返岗方式 (交通工具) | ||||||
所在村委会(社区)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所在乡(镇)或组织务工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西畴县2020年春节后出省务工和返岗农民工
健康状况随访记录表
村委会(社区)卫生室名称: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
居住地址: | 手机号码: | |||
出省目的地: | 务工工种: | |||
春节期间流行病学史(有无14天内与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旅游史或接触史;有无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与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冠肺炎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 (□有□无)14天内与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旅游史或接触史; (□有□无)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有□无)与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冠肺炎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 |||
体温(℃,请注明具体到时间点) | ||||
呼吸道症状(有无鼻塞、流涕、干咳、咳痰、呼吸困难) | (□有□无)鼻塞(□有□无)流涕 (□有□无)干咳(□有□无)咳痰 (□有□无)呼吸困难 | |||
职业健康防护建议 | 1、从事餐饮业者:在从业期间全程佩戴口罩,穿工作服,勤洗手,与他人接触后立即洗手,避免用手触摸自己身体其他部位。 2、从事其他公共场所者:佩戴口罩,按时更换,勤洗手。 3、后期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覆泻等症状,请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 其他建议: 1、工作及居住场所勤通风并保持环境清洁,有条件的可以用含氯消毒液消毒。2、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更衣。3、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地。4、主动宣传并监督他人执行以上防护建议。 |
(本表一式两份,由村委会(社区)卫生室和服务对象各留一份)
备注:1.出行方式填自驾路线、航班次、列车次、汽车等
2.出省目的地具体到省市县街道所在小区单元门牌号、工作单位详细地址或名称
3.若有需求,请致电0876—7626198农民工服务专线。
服务对象(签字):
村(社区)医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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