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发〔2020〕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州委、州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全面推进考核评估、督查检查、明察暗访等发现问题整改,确保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问题对标对表全部整改到位,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提升。根据《文山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9年西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存在问题通报的函》、《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2019年文山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评估情况的函》、《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云农人居办〔2020〕3号)、《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基础性工作质量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文山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文山州2020年脱贫攻坚第一轮专项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文开组办发〔2020〕11号)要求,特提出此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交好帐、交硬帐的要求,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把抓好省州通报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措施,加强统筹谋划,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省、州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今年底,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水平,为巩固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西畴乡村振兴提供源头治理保障。
二、整改目标
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意识,深化“发展和治理并重”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实现省、州通报问题的整改清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从根本上扭转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认识不够深、把握不够全面,在处理发展与治理的关系上缺乏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的现状。通过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效落实各乡镇、各部门有关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责任,努力营造齐抓共管、合力共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格局。
三、存在主要问题整改责任分解
(一)考核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完成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建年度任务。根据上报自评数据,截至2019年12月底,西畴县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完成改建4座,仅完成目标任务的17.39%,在全省129个县(市、区)中排名127位。
整改措施:一是各乡镇要加快项目落实落地建设,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管控,确保2020年18座公厕改建任务按整改时限要求建设完成。二是县农科局要进一步明确投资计划,采取倒排工期按月调度的方式全力推进,压实进度时限和建设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县财政局要及时下达资金计划,积极筹措项目资金,落实资金预算安排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四是县卫健局要做好广大群众文明如厕、卫生防病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建技术指导和卫生评价。
整改时限要求: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卫健局。
2.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和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均未开展验收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各乡镇应切实抓好公厕、户厕工程建设、村级验收、资金补助公示、资料收集归档等各项工作。二是县农科局要会同县财政局、卫健局切实抓好年度项目建设任务的压实推进,强化项目资金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按时组织完成县级验收。
整改时限要求: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2019年改厕项目验收,做好资料收集归档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建设任务,并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全面完成资料收集归档等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卫健局。
3.未完成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年度目标,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较低,覆盖率仅为25%。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督促施工方建设进度,加快兴街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开展,力争2020年3月底前动工建设,12月底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二是加快推进鸡街乡等7个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20年6月底前完成鸡街乡等7个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征地工作;2020年8月底前完成招标代理公司比选及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勘、环评、监理、全过程跟踪造价服务、地灾及水保等前期工作的招标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勘、环评、地灾及水保等编制工作并提交成果;2020年12月前完成项目工程招投标、启动7个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力争全县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
整改时限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低,全县建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自然村12个,覆盖率仅0.7%,与完成率≥30%评级为“好”的差距巨大。
整改措施:一是因地制宜,严格按照省州要求,务必于2020年4月底前完成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依据规划进行分村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力争年底实现全县建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自然村覆盖率达30%以上。三是压实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责任,积极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四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积极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问题的指导。
整改时限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农科局、县财政局。
(二)日常督导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宣传不到位。没有充分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村民教育引导不够,部分地方房屋乱搭乱建,垃圾乱倾乱倒,人畜混居,废弃农膜随意丢弃。如兴街镇老黑箐村、多依坪村,莲花塘乡大洞村。
整改措施:一是各乡镇要进一步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强化宣传教育,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落地。要统筹发挥乡镇机关、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委村组班子、乡村振兴委员会、工青妇等各类组织的主渠道教育引领作用,采取集中培训、进村入户宣传、示范引领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辖区群众,增强集体观念意识、法律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主动支持和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组织开展同类问题的摸排清查,掌握各类问题情况底数,分类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层层抓好问题的整改清零,确保不出现房屋乱搭乱建,生活垃圾污水乱倾乱倒,人畜混居,废弃农膜随意丢弃等现象。对于乱塔乱建、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且累教不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应作为重点整治对象,进行集中整治和曝光,对涉及违法违规的,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联合整治。二是县农科局要切实履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抓总工作职责,组织抓好整治工作的日常督导和检查,采取月调度、季度通报、半年分析评价、年终总结评价等方式,推动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及时发现问题,限时督促整改。三是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目标要求,切实履行狠抓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等工作职责,认真抓好相关专项治理规划、计划、建设项目等政策措施出台并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强对乡镇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服务指导,切实了解掌握工作动态和存在困难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整改时限要求:力争2020年5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科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2.抓落实力度不够。部分户集、村收的垃圾没有做到及时清运。对已建公厕缺乏行之有效的后续管理,畜禽粪污露天堆放,如莲花塘乡德者村、刺竹林村。
整改措施:一是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开展一次同类问题清理摸排和集中整治:一要掌握辖区垃圾得不到及时清运村的数量情况,及时对接县洁城公司进行整改,提高垃圾清运效率;二要掌握辖区农村已建公厕数量和日常管护情况,进一步健全落实以村组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或村小组长为责任人,以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全面实施“五分钱工程”,充分利用村集体经济收益等聘请专兼职保洁人员为重点,健全完善农村公厕管护长效机制,尽快形成公厕有人管、卫生有人扫、粪便及时清理的正常运行管护格局,做到公厕环境卫生整体清洁、无粪便裸露、无污水臭气污染,保证公厕日常卫生清洁、运行正常。三要掌握农村辖区畜禽粪污露天堆放情况,动员群众及时清理消除畜禽粪污露天堆放,改善提升村庄环境,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二是县住建局、城乡综合执法局要切实加强对乡镇的调研指导,全面掌握全县农村垃圾清运情况和日常动态,分析找准存在问题的原因和解决途径,对于需政府协调解决的垃圾贮运场点、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问题,及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措施,确保农村垃圾实现及时清运。三是县农科局要切实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乡镇根据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建设必要的堆粪场、贮粪池,杜绝畜禽粪污露天无序乱排、乱堆。
整改时限要求:2020年5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农科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
3.部分村庄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如莲花塘乡石洞冲村。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排污行为;二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提升群众环保意识,积极营造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浓厚氛围;三是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对生活污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杜绝村庄生活污水随意排放。
整改时限要求:2020年5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农科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
(三)工作调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数据前后不一致,上报数据质量不高。在自然村总数、行政村村委会公厕和户厕的完成数,农村厕所总数、建档数和建档比例等前后数据不一致,不同报表、同一报表之间的相同数据存在逻辑问题,有时上报材料报表不按时、不及时。
整改措施:一是各乡镇、县级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核实相关基础数据,明确专人负责,指定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负责本单位相关数据收集和信息上报等业务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严格把好数据审核上报关,切实提高数据收集上报质量。二是各乡镇、县级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组织研究,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村庄农户,现场调度指挥和督促落实,及时掌握工作重点、工作时效、工作基础动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健全完善材料上报审核督查机制,按时上报工作情况,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准确。三是各乡镇、县级各成员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一次基础信息、数据的核实清理,要对接省州业务部门,抓紧查找问题信息和问题数据的数量、来源,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修正错漏,统一上报口径,确保信息数据逻辑合理,前后一致。
整改时限要求:3月底完成,并做到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科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发改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扶贫开发局。
2.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系统厕所录入工作缓慢。
整改措施:一是各乡镇要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系统信息录入人员和审核责任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善系统信息录入,以“应录尽录”为目标,保证系统信息及时、准确录入,系统信息录入必须与相关材料、报表相一致,现场图、照片等必须录入完整。二是县农科局要对接省、州业务部门,切实加强相关政策解读和信息传达,切实抓好系统录入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加强录入数据信息的汇总和审核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加快推进录入进度,提高录入工作时效和质量,确保尽快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整改时限要求:力争4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科局;配合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3.未按照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验收办法及时做好农村厕所改建验收工作。
整改措施:县农科局要会同县财政局、县卫健局,督促组织指导各乡镇,严格按照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验收办法规定的“验收主体与对象、验收依据、验收内容、验收程序、验收方式、验收评定标准、汇总报送”七个方面的验收工作流程,抓好2019年农村厕所改建验收工作,确保全县农村厕所改建质量和成效。
整改时限要求:2020年5月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科局;配合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四)专项明察暗访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乡(镇)村内环境整治较差,如:莲花塘乡和平村委会红光村小组、大寨村小组。部分村垃圾随意堆放村内道路两侧,且未及时清除,如:莲花塘乡大锡板村委会新田村小组。
整改措施:各乡镇要举一反三,对照检查,有力抓好摸底清查和全面整治,尽快扭转村内环境整治成效差的被动局面:一是要针对同类问题村庄,按照“三清一改一提升”的村庄清洁行动标准和要求,全面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及时营造形成强大的整治工作氛围,做到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粪污及时清理,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全面提升村容村貌。二是要全面推进“五分钱工程”实施,层层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建立巡查督导、检查考评、通报问责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完善上有人管、下有人抓的农村人居整治工作格局。三是县住建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农科局等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村庄分类管理标准和要求,全面梳理全县专项村庄清洁和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治理意见和措施,指导并会同乡镇抓好问题的整改清零,确保所有村庄全部达到一档村庄标准以上。
整改时限要求:2020年5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科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发改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扶贫开发局。
2.村规民约制定及作用发挥不够。部分村寨存在未制定村规民约或虽已制定村规民约但不合理或执行不到位,村内家禽乱放、污水乱排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规范村规民约。指导各村、组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要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建议,广泛达成共识,引导村民建言献策,做到内容程序合法,完整规范,简便易行;二是继续强化宣传教育力度。认真组织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群众学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正确认识村规民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三是加大督查指导,跟踪问效。村规民约公布后,各乡镇、村委会要加强对村规民约的贯彻实施,通过道德教育引导村民自觉遵守和执行。同时,充分发挥村民在村规民约履约执行中的主体责任,确保村规民约制定依法、合理、规范执行,要通过乡村振兴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加大对村民遵守执行村规民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促进村规民约有效落实。
整改时限要求:2020年5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农科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发改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扶贫开发局。
3.董马乡锅地塘村委会陆家寨和下锅地塘村小组农户黄文金、黄光辉、杨林顺、骆长勇;么铺子村委会坝尾村小组农户陈清福,莲花塘乡大夕板村委会下寨村小组农户吴富卫、廖做国;和平村委会大寨村小组农户王德线,红光村小组农户侬连发家庭庭院和室内卫生较差,物品摆放杂乱。
整改措施:一是各乡镇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加强摸排清查,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存在问题农户,抓好宣传教育和引导,按照“弄干净,摆整齐”的基本要求,切实抓好户内环境卫生清洁整治,及时扭转户内外环境卫生差、物品摆放杂乱、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等不文明生活习惯。同时,要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村民民主管理、村规民约等各项管理制度,构建长效管理约束机制,推动村民尽快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二是县农科局要会同各主要成员单位抓好督促和指导,配合乡镇抓好集中整治和长效制度建设。
整改时限要求:2020年5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科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发改局、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县卫健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扶贫开发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交好帐、交硬帐的总要求,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有效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效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目标落实,坚决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战略源头治理的第一场硬仗,在收官之年交出明白账、交清满意账、交好惠农账。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针对存在问题和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对标对表,认真研究,要按照“一项指标、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对应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清单和整改措施和时限,列出责任清单和具体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名单请于2020年3月25日上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科局),并于每月30日上报工作落实情况。联系人:赵应刚 ,QQ:849864854。
(二)聚焦目标任务,全力抓好落实
一是狠抓目标任务完成。对照《西畴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二是狠抓存在问题整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查找全县存在的类似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立行立改,逐个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确保发现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到位,特别是农村公厕建设任务未完成、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低、农村公厕和户厕验收进度严重迟缓、运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要抓紧时间逐项逐个解决。三是狠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建立完善和有效落实村规民约等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激活农民群众内生动力。要对照“农村人居环境一档标准”8项要求,逐村逐项开展整治“回头看”,确保2020年每个村达到一档以上标准。四是加快农村厕所改建进度,狠抓公厕、户厕信息系统录入、农村厕所档案建档、村庄清洁行动等工作。建立完善农村公厕管理措施,加强运行管理维护,确保正常投入使用。五是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等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补齐农村环境整治提升短板。六是狠抓“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确保亮点有特色,学习有样板。
(三)提高数据质量,确保信息准确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纠正弄虚作假为重点,加强信息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整改。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相关工作责任制,选定有事业心责任感、熟悉业务的同志承担相关工作,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分管领导是审核把关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相关信息材料,具体承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收集汇总、核对报送的数据。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上报数据信息时编造、篡改数据,弄虚作假。对报送信息弄虚作假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全县通报。
(四)强化督促检查,提高工作实效
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统筹抓总的基础上,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将每项具体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工作合力推进。各成员单位要跟踪督促检查,定期分析研判,推进行业目标任务落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县委巡查办要加大工作巡查检查力度,如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相互推诿扯皮,造成工作推进迟缓,影响工作整体推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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