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畴县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办通〔2020〕5号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省州驻西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州委、州政府将西畴县作为全州林长制改革试点县,为有序推进我县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西畴县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蒋 俊 县委书记
黄明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熊安跃 县委副书记
肖昌菊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万忠 副县长
副 组 长: 杨 韬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张廷伟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刁大文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周文会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
罗毅敏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周建华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
陆盛开 副县长
钟 华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杨益章 副县长
江尚海 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崇洪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艾永健 县林草局党组书记
王显锋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彭 伟 县工信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华祥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树波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阳国兵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冯光荣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龙虎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陆晋玄 县委农办主任、县农科局局长
朱 锋 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田美明 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茂建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玉兴 县应急局局长
刘兴昌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 芳 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李发雷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周 俊 西畴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分
局局长、坪寨林场场长
杨宗友 香坪山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
黄国平 县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
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省、州政府关于推行林长制改革试点的重大决策,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试点的有关重要政策文件,筹建西畴县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草局,办公室主任由艾永健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行林长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牵头研究制定林长制改革的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协调、推动和督促林长制改革措施的组织落实。
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对县、乡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林长制改革工作的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做好林长制改革舆情管控。
县林草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承办林长制工作的其他事项。
县发改局:负责对接和指导部门做好森林资源保护重大项目申报,协调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纳入有关规划的衔接。
县工信商务局:负责协调解决工业化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有关问题。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在校园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加强校园绿化建设。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及盗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平安林区创建,维护林区秩序稳定。
县司法局:负责县人民政府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林长制工作经费,积极争取造林绿化、森林抚育保护管理和生态补偿等林草项目,加大林业生态建设资金扶持并监督资金使用。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落实矿山植被恢复治理,依法组织实施林木、林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确权登记,组织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
县住建局:组织指导城市绿化工作建设,增加城镇绿量。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全县公路两侧绿化和林木管护,为森林火灾处置救援提供运输保障。
县农科局:负责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确保农业生产不对森林资源造成影响,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监测工作,协助做好农田防护林建设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湖泊、河渠、水库等水域周围的造林绿化,合理开展水土流失预防与治理,组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并监督实施。
县文化和旅游局:加强旅游景区林业生态建设,开展景区造林绿化和生态景观建设。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伤人员救治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指导野生动物对人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应急局:负责组织消防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市场监管,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交易、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负责林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森林火险、林业防治天气预报服务,适时实施人工影响林区天气作业,协同建设森林火险气象监测站。
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日常管理工作。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设立林长制办公室,根据县级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做好辖区内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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