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畴县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政发〔2020〕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畴县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畴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畴县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督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文山州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文办发〔2018〕35号)和《西畴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西办发〔2014〕37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的系列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及时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着力防范和化解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水平,力争全年事故总量、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下降”,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督查对象和重点

(一)督查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重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二)督查重点

非煤矿山(尾矿库)、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天然气管道、粉尘防爆、有限空间、水利水电、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公共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商业综合体、“城中村”和出租屋、学校、旅游、重点建设项目、工业园区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

三、督查时间和方式

(一)督查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综合督查组原则上按照季度开展综合督查、每半年全覆盖一次,县委、县政府有安排的另行通知。

(二)督查方式

督查期间,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系列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会议文件精神等情况。

2.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及属地监管责任、部门行业直接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情况;学习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文山州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情况。

3.安全生产和消防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基础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宣传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落实安全投入,实施“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着力构建和完善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提高安全和消防安全风险预防控制能力等情况。

4.扎实推进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贯彻落实《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意见》(西政发〔2019〕6号),加强组织领导,按时间节点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按时汇总报送进展情况。

5.推进城市安全发展,贯彻落实推进城市安全和消防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情况,负有城市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抓好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6.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领域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西畴县委 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西发〔2018〕5号)、《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按时间节点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领域改革创新工作落实情况。

7.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等情况。

8.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和监管体制,强化安全执法力量,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监管执法保障措施等情况。

9.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等情况。

10.加强执法检查和事故调查工作,强化执法检查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中的地位和作用,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依法依规组织(或配合牵头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情况。

11.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事项落实情况。

五、督查检查人员及分组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督查工作,成立4个综合督查组开展综合督查工作,其中组成人员情况如下:

第一组

组  长:刘德斌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翟嘉明  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周朝谦  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负责鸡街乡、董马乡,县住建局、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信商务局、投资促进局、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公安交警大队,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畴分公司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督查工作。

第二组

组  长:刘江华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颜  龙  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火参谋

何佳健  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负责西洒镇、蚌谷乡,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西畴公路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西畴分公司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督查工作。

第三组

组  长:孙先雷  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专员

成  员:黎仕煜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中队长

  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联络员)

负责兴街镇、莲花塘乡、法斗乡,县发改局、水务局、林草局、农科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畴分公司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督查工作。

第四组

组  长: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向  涛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中队长

孙如志  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

负责柏林乡、新马街乡,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教育体育局、扶贫开发局、卫健局,西畴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西畴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督查工作。

督查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成员务必服从组长调度指挥,积极配合好组长开展督查工作。

各组联络员要提前做好与被督查单位的工作对接,规范填写《西畴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督查反馈问题督办单》《西畴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督查现场检查记录表》,全面梳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督查情况报告应包括工作基本情况、存在主要问题、下步工作意见建议和要求等内容),在本次督查结束5日内将督查情况报告及相关表册资料上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及时将督查(抽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反馈给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督促整改。同时,将本组查出的隐患及其整改落实情况录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政府综合督查”管理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制定符合本乡(镇)、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好县安委会联席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和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综合治理,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规范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和台账。对随机抽查的部门、企业和场所要认真筛选,确保具有代表性、针对性。对事故多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和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尤其是严格把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关,督促企业全面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岗位,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严格督查、强力促改。督查组要严格执行组长负责制,严格按照督查内容和要求,实事求是地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如实记录开展工作情况。对督查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明细、制定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涉及乡(镇)、县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单位限时整改,重大隐患和问题报县人民政府挂牌跟踪督办。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督查组的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重大隐患,要采取必要防范措施限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要登记建档,落实挂牌督办、停产整顿等措施,跟踪问效、限期整改。

(四)严守纪律,改进作风。各督查组人员在督查期间,要服工作安排,切实转变作风、密切协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认真履行督查责任。要全面了解被督查乡(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积极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破解新难题。通过督查检查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彻查隐患、堵塞漏洞,真整改真治理,力争实现本年度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目标。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并将其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0年4月24日前上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朝谦,联系方式:0876—3058096,电子邮箱:476183085@qq.com。

西畴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