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意见的通知

西政发〔2020〕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政协西畴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大会提出建议116件、提案105件;同时,政协文山州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9件提案交由我县办理。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县人大代表建议116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05件及州政协委员提案9件交由各有关党政机关单位及企业具体负责办理(交办安排见附件1、附件2、附件3)。为认真办理好建议、提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法》规定,现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两案”)办理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办理工作的领导

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把“两案”办理工作作为本部门的一项极其重要工作来抓,要本着对代表、委员负责、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对重点建议、提案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面抓好办理工作,明确具体承办人员,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按时、按质、按量办理每一件建议、提案。

二、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办理工作有效落实

各承办单位要强化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两案”办理落实见效。一是要加强向上请示汇报力度,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破解制约县级“两案”办理无项目、无资金等难题。二是对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负起牵头责任,主动邀请会办单位共同研究形成一致意见,确保办理工作得到落实。三是会办单位要向主办单位提出具体会办意见并落实自身工作责任,办理结束后由主办单位向代表和委员进行答复。

三、加强沟通协商,密切同代表、委员的联系

各承办单位在“两案”办理过程中要注意总结和借鉴以往的经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以直接面商、座谈会、书信联系、电话联系等一系列措施,加强与代表、委员的协商,不断拓宽同代表、委员联系和交流的渠道,倾听办理意见和建议,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先协商后答复,确保做到面商率、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县级“两案”办理复函文件(详见附件4、附件5)后须附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详见附件6、附件7);州政协提案办理复函文件后须附面商登记表、征询意见表、办理情况清单(详见附件8)。如出现代表、委员对办理答复不满意情况,必须继续办理答复,做好沟通协商工作,力争取得代表、委员满意认可。

四、加强跟踪督办,加快办理工作进度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法》要求,“两案”办理工作在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并答复代表、委员;各承办单位要专题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加快“两案”办理进度。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定期跟踪办理情况,并适时邀请县委督查室、人大选联委、政协提案委对办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办。一是州政协提案务必于7月30日前办理完毕,并将答复文件、协办意见函、面商登记表、征询意见表、办理情况清单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由县人民政府对代表和委员进行答复。二是县级“两案”务必于8月30日前将答复文件原件及反馈意见表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同时分别报送县人大选联委、政协提案委、有关乡镇人大主席团,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办理工作总结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联系人:高振婧(QQ:250245238),吴明俊(QQ:421228324)。

五、加强台账管理,抓好建议、提案答复文件的分类

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两案”办理工作的管理台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对“两案”办理答复文件进行办理情况分类,并注明公开属性。分别用“A、B、C”、“公开/不公开”在答复文件首页右上角进行标注:一是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用“A”标明;二是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用“B”标明;三是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

西畴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畴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