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办发〔2020〕13号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省州驻西单位:

《西畴县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

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畴县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批复》(中农发〔2019〕21号)要求,坚持“因村制宜、群众首创、持续管用、大胆探索”原则,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突破,以有效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探索具有西畴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和乡村治理新模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以党的领导统揽全局,创新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健全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为打造共建共管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西畴提供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建统领。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二是坚持农民主体。大力弘扬新时代“西畴精神”,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建立健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事民治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三是坚持“五治”融合。充分发挥政治统领、自治夯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撑“五治”作用,建立健全“五治”精准发力治理乡村体制机制。四是坚持各方联治。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构建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机制,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乡村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三)预期目标。围绕中央农办等六部委确定“八个”试点内容,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建设,到2021年12月底,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政治统领作用更加突出;农村群众主体作用充分发挥,自治强基作用更加夯实;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法治保障作用更加有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道德教化作用更加明显;农村智能化治安防控体系基本建成,智治支撑作用更加彰显,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为全国乡村治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西畴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政治统领,凝聚乡村治理合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全面巩固提升“十有十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模式,横向构建起共治同心圆,纵向打造好善治指挥链,健全“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办、服务联抓”工作机制,构建县乡指挥、村组落实的自上而下指挥落实体系和村(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的自下而上问题反馈解决体系,形成一条线传导、一体化运转的体系化效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1.实施“强基堡垒”工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探索“机关党支部+农村党支部”联建、“党支部+经营主体”共建等模式,增强基层党组织统领乡村治理新动能。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积极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党员干部乡村治理能力。坚持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切实把党员组织起来、把人才凝聚起来、把群众动员起来,增强乡村治理新活力。

2.实施“一减一增”工程。减轻村干部负担,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村级事务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划定责任边界,规范责任事项,明确责任清单,科学界定村级事务准入“门槛”,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放,构建责权明确清晰、机构简约高效、权力有效运行的基层管理体制,县级部门考核责任未经批准不得与村级组织签订责任状。提高村干部待遇,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机制,采取“基本补贴+任职年限补贴+绩效考核补贴+村集体收入补贴”的方式,视村干部工作效能进行补贴,增强村干部服务群众的动力。

3.实施“头雁培育”工程。全面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把关和监督。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把靠得住、有本事、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拔为村党组织书记,使其成为乡村治理的“领头雁”。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培养提升”行动计划,加强村党组织书记综合素质建设,不断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开展村后备干部“随岗培养”行动计划,按照每行政村2名后备年轻干部的配置,参照在职文书待遇给予保障,确保岗期能培养、上岗能使用。

4.实施“党建带社建”工程。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以基层党组织为引领、以群团组织为纽带、以各类社会组织为依托的乡村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最大限度把群众组织起来,实现从社会人向组织人的转变,构建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圈”“群众自治圈”“社会共治圈”。

5.实施“强村富民”工程。坚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的重要举措,加大政策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探索“支部建在产业链、党员聚在产业链、群众富在产业链”的工作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和服务农民的能力。创新推进财政项目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四权分置”改革,明确所有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落实监督权,建立所有权归村集体、经营权归经营主体、受益权归全体村民、监督权归县农科局的资产管理机制,走出一条产权清晰、循环使用、稳定收益的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新路子。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把农民组织起来、资源整合起来、产业发展起来,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动力,让乡村更有凝聚力、村庄更有精气神、村民更有归属感。

6.推进“美丽经济”发展。全面巩固提升“六子登科”石漠化综合治理模式,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重点发展“特色农产、生态林果、绿色石材、康养旅游”四大产业,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做大做强西畴乡村“美丽经济”。

(二)强化自治夯基,激发乡村治理活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拓展群众诉求渠道,构建共商共推、共筑共融、共创共管、共建共享治理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打造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乡村社会治理共同体。

7.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组织体系,全面保持现有村组设置格局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元,划分区域成立片区乡村振兴委员会,全面履行村情民意的调研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组织建设的指导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制度执行的监督员、乡村治理的组织员、强村富民的服务员、乡风文明的落实员“七大员”职责,帮助村民成立各类自治组织,督促指导规范开展各项活动,切实把分散的“社会人”再“组织化”,打造区域乡村治理共同体,走出一条“党建引领、村落协调、社会互动、群众主体”的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新模式。

8.完善村民组织自治机制。深入开展以村民议事会、民主听证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激发群众参与乡村事务管理热情,构建群众性自治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建立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乡村治理体制,探索基层民主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深入实施“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机制,积极推行民议、民定、民建、民管的村级公益项目建设新模式,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治理机制。

9.探索村民自治实现形式。面对乡村公共空心化、农民个体化、社会组织松散化的困境,引导村小组结合村情实际将“六子登科”“五法治水”“四轮驱动”“三宜三美”“西畴精神”等自治模式和优良传统纳入并完善村规民约,组建村庄治理理事会等各类村民自治管理组织,规范并发挥村规民约、自治章程、行业规章等规则作用,推动村组自治“再延伸”、村庄治理资源“再整合”,实现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破解“政府管不好、干部管不了、社会无人管”的难题。引导支持各类村民自治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扎实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等公益事务活动,让基层社会组织的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推动实现“微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三)强化法治保障,增强乡村治理定力。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思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确保社会既安定有序又充满生机活力。

10.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把全民守法作为依法治村的基础性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基层普法活动,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基层司法、法律监督等法治实践活动,推动农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乡村群众法治意识,增强村民信法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11.强化乡村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构建社会行为有预期、管理过程公开、责任界定明晰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处理社会问题,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强化对基层干部的法律约束,依法行使职权,依法依规处理事务,依法加强对村务治理的指导、对农村各类问题的预防和监管。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法律力量、认知法律尊严、增强法律信仰。

12.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微视频、微课堂、速答复等方式,实现法律服务“一站式”提供,让群众享有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快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执法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推进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进村,大幅度降低农村群众用法成本,引导群众以正当的途径、以法律的手段、以理性的态度,合理合法解决矛盾纠纷。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拓展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打造“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村级公共服务事项委托代办机制,实现农民办事不出村。依托乡(镇)综合治理中心,拓宽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立体化、网络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村民提供精确、全面、及时的综合服务。

13.创新法治管理机制。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向农村延伸,完善基层服务一体化平台,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全面降低群众办事成本。选优配强乡(镇)政法委书记,调整充实乡(镇)基层治理力量。配齐配强全县综治中心人员力量,更好地发挥基层社会治理实战平台作用,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建设,选聘德高望重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农村社会各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及时发现、处置、化解各种公共安全风险。巩固提升“坐班门诊、进村出诊、集体会诊、上门复诊”的“四诊疗法”经验,持续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千村十年不发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为群众创造公平生产和安全生活的良好环境。加强乡(镇)律师服务、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站点、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广泛运用互联网开展法律咨询,让基层群众能够享受到更便捷、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14.建立社会评价体系。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评价机制,强化群众对公共服务供给决策及运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民情民意反馈通道。

(四)强化德治教化,激活乡村治理内力。坚持以德治为先导,充分发挥道德的引领、规范和约束功能,全面提高乡村群众的道德修养,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道德建设的时代性和实效性,让德治成为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

15.打造文明实践基地。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理论宣讲铸自信、西畴精神强动力、文化惠民聚民心、移风易俗树新风、环境保护美家园、科技普及传知识、道德引领育新人、医疗卫生保健康、扶贫济困解民忧、法律宣传促稳定、安全教育消隐患”文明实践活动,打造一批理论宣讲、文明婚俗、公共文化、体育健身、科技普及、法律宣传等实践基地,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代精神力量。常态化组织开展“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文明巡演基层行”“百姓说唱团”“共创文明村”“科技普及队”等品牌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时代新风尚,助推村民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带头遵守村规民约,让这一“草根宪法”发挥好作用。

16.弘扬崇德向善品德。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用良好道德风尚塑造人、用传统文化滋养人、用高质量文化产品满足人,健全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培育和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道德文化氛围。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西畴精神”典型、最美人物等凡人善举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创建评选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注重发挥乡贤文化、家训家风、生活礼俗的教化作用,厚植乡村治理的道德底蕴。

17.加强道德银行建设。加快推进乡村“道德银行”建设,不断拓宽“幸福超市”平台功能,搭建“道德”与“获得”的联系通道,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实行道德积分制动态管理,激励群众将勤劳致富、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卫生整洁、善举善德等方面,获得的积分存入“道德银行”,除用积分到“幸福超市”支取等价物品外,探索将道德积分与信贷联姻,引入银行信贷平台,用文明为担保、以道德作抵押,既让村民守信行善、服务公益,又让村民获得较为便利和实惠的资金信贷,实现积分存入的是道德、取出的是贷款,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以德治“春风化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构建“好人好报、德有所报”的良性机制。

18.强化道德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教育农民认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教育农民讲文明、讲礼貌、讲信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从而不断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法治观念、提升道德素质、增强感恩意识,扩大道德宣传覆盖面,增强道德教育渗透力,逐步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社会秩序、健康的社会风气。坚持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农村人说农村事、用农村事例讲农村道理、用农村道理解决农村问题,实现农民群众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引导群众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五)强化智治支撑,打造乡村治理动力。强化互联网治理思维,善于运用智能化手段,创新乡村治理举措,形成”一网采集、资源共享、联动处置”链条,让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为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最大增量”。

19.加强“智慧乡村”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乡村治理”行动计划和探索“智慧乡村”建设模式,加快推进乡村治理智能化平台建设,发挥互联网及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介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快互联网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通过开辟乡村治理座谈调研、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群众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服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智能化再造,强化乡村智能体系配套设施建设,力争所有村(社区)全面建成集成智慧管理系统,切实把大数据应用为特征的智能元素融入到乡村治理各个方面,推动相关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开放兼容,实现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构建网格化管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

20.加强“智辅决策”体系建设。加快以智能化为新特征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建设社会矛盾排查预警体系、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提高各类风险隐患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充分运用好大数据这个“显微镜”“透视镜”“望远镜”功能作用,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机制,推进社会矛盾排查预警体系、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各类风险隐患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最大限度把矛盾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1.加强“网络便民”体系建设。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整合基层服务资源,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不断拓宽“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着力把窗口服务尽可能地移到网上、连到掌心,推动“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成为常态,用“小程序”“小服务”解决群众“大难题”“大事情”。大力推进农村信息网络建设,积极发展乡村数字经济,加快远程教育、远程医疗、远程科技、远程法律援助等应用普及,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高服务群众的效能,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事、办成事,实现“网络连心、组团服务”,形成多元化乡村治理新格局。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2月)。成立县、乡(镇)、村委会三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乡村治理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并及时做好进村入户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3月—2020年12月)。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健全推进机制,创新政策举措,强化服务指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月—2021年6月)。由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成效进行全面总结评估,认真查找存在差距和不足,深刻分析根源,为整改落实奠定基础。

(四)全面完善阶段(2021年7月—2021年12月)。正视存在困难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形成具有西畴特点的典型经验,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成立由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农科局,联合新组建的乡村综合治理中心,负责整体谋划、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和综合考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抓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健全落实机制。根据重点任务的要求,建立责任派单清单落实机制,成立乡村治理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个工作专班,分别由分管县级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推进措施,做到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落实、一项一项销号,于半年、年终分别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县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作专班情况汇报,各专班要重在工作体制机制上突破,创新开展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西畴经验”。

(三)健全保障机制。采取向上争取项目、县级整合资金、引导金融资本、挂钩部门支持等方式,拓宽乡村治理试点投融资渠道,创新建立乡村治理投入机制,推动乡村治理和经济社会实现互促共进发展,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健全督查机制。加强对乡村治理试点工作督促检查,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对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的部门或者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启动问责程序。健全乡村治理试点工作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大乡村治理成效经验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支持参与乡村治理的浓厚氛围。

西畴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