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

西政发〔202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畴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22〕7号)精神,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助推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西畴县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西畴精神”实践创新高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机制,激励创业创新,推动我县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各类投资者的积极性。发挥引导和帮扶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支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路子,支持龙头骨干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二)坚持创新驱动。以全面提升西畴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市场主体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创新引领,对推进相关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外部环境变化、市场需求调整等影响市场主体增长变化的问题,要予以重点研究,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应促进发展措施,不断提高相关行业产业市场主体的生存能力,优化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质量。

(三)坚持统筹规划。要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发展规划,做好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产业之间的协调和衔接,科学精准合理制定或调整相关政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已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进行全面系统梳理,结合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持续推进落实。

(四)坚持实事求是。紧密结合我县区域经济条件,发展特色产业,把握优势,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发展市场主体,不能为了完成任务而造假充数,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力争西畴县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全州平均水平,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倍增。

(一)市场主体多起来。到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7万户、年均增长11.0%,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85户;全县企业数量实现倍增,达到0.2万家、年均增长14.9%,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10家。全县个体工商户达到1.5万户、年均增长10%。

(二)市场主体大起来。到2025年,全县“四上”企业数量达到50家、年均增长11.2%,力争实现倍增。大力扶持“链主”企业,积极推进延链补链强链,支持“链主”企业发展壮大。

(三)市场主体活起来。到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活跃度达到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县GDP比例达到55%;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0.5万个左右。

(四)市场主体强起来。到2025年,推动更多企业上榜云南100强;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力争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8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200件,“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20个。

四、具体任务

(一)实施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倍增行动。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以扶持培育特色农业为重点,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建设农业特色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农业产业努力实现“一村一品”、“一乡一特色”。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培育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业,推动形成一批绿色化、标准化、数字化农业生产、加工、服务企业。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围绕优势农产品生产和产品链延伸,建立紧密的农业产业化联接机制,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推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合作模式。推行优化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规范运行管理,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和壮大提升,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围绕猕猴桃、杨梅、八角、香椿、茶叶、乌骨鸡、中药材种植等农业产业,以品牌创建为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全力打造“绿色食品牌”,品牌效应逐步显现,进一步提升西畴绿色食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推进县级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县农业企业不低于232户,年均增长15.5%;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25户,年均增长15.8%。(牵头单位:县农科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中小企业倍增行动。夯实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项目、企业、人才、技术在园区落地,落实资金、土地指标、电力保障等要素向产业倾斜,引进一批带动力强、附加值高的优质企业落地园区,着力将园区打造成为市场主体培育壮大、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平台,做大做强园区经济。积极争取国家及省州政策支持,扩大优质企业规模,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紧扣绿色石材、绿色木材、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高新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绿色小商品制造型与特色消费品等重点产业,依托县内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比较优势,组织、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依托省、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聚焦重点产业链,培育上下游市场主体,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和融资体系建设。强化中小企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作用,落实稳增长稳市场主体有关政策措施,优化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政策,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惠企政策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实施工业企业成长工程,完善工业企业成长升规常态化支持政策,加快项目投产纳规,持续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培育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快中小工业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培育更多单项冠军、服务型制造企业、“独角兽”等优质企业。严格落实处级领导挂钩联席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到2025年,全县中小企业不低于1938户,年均增长13.3%;全县工业企业达337家,年均增长11%。(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西畴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建筑业企业倍增行动。加快实施城市改造、美丽县城建设、县域高速公路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工程,依托重大工程形成一批大项目,依托大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建筑施工企业,配套发展一批装修装饰、安装、监理咨询、设计等企业。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积极防范房地产企业经营风险;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促进房产中介市场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积极鼓励、引导建筑业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落户西畴,支持我县建筑业企业与县外大型建筑企业组建联合体和项目公司,共同参与县内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对龙头骨干建筑企业支持力度,加强县际之间的合作,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支持企业到县外承揽工程。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燃气下乡等项目建设。优化资质资格管理,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到2025年,实现全县建筑业企业达到482户,年均增长26.3%。其中资质等级建筑企业达到15家,年均增长20.7%。(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商贸企业倍增行动。进一步落实扩大内需政策,积极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实体零售业创新转型、跨界融合发展。落实提振大宗消费、重点消费措施,实施培育新型消费行动计划,加快农村吃穿住用行等传统消费提质扩容,培育壮大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企业,充分激发消费潜力。积极搭建电商孵化平台,鼓励数字经济平台和电商企业落户西畴,并推动本土企业联动发展,支持大学生返乡投身电子商务创业,积极培育一批本土电商、网络名店,对新开办的电商企业在政策、技术、市场等给予大力支持,着力孵化电商市场主体,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加强限额以下商贸企业跟踪培育,强化资金、项目等资源支持,确保达限企业及时纳入统计。到2025年,全县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不低于777户,年均增长14.7%。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达到20家以上,年均增长24.3%。(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实施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倍增行动。打造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产业链,构建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保持现代服务业规模科学合理增长,现代服务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稳步提升。引进和培育现代物流、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现代金融、会展服务、科技服务、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落实邮政网络建设,推动邮政快递业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工业园区建设,大力推进物流体系建设,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打造物流产业,鼓励物流业由基础性物流服务向高附加增值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吸引物流集团落户西畴县,支持引导本地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增强供应链管理服务功能,打造供应链服务中心。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培育信息服务新业态,助推产业信息化和县城智慧化发展。加大金融机构设立有关政策落实力度,大力支持金融机构设立专营机构,依法依规稳妥发展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典当、保险等金融服务企业。紧紧抓住县城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工程,提升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培育品牌物业服务业企业,推动智慧停车服务、住房租赁等领域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推进培育“夜购、夜食、夜娱”等夜间生活新业态服务企业。大力挖掘全县本地文化旅游资源潜力,以“西畴精神”为引领,结合民族文化精品打造专班行动,积极推动民族文化等与创意设计、现代时尚、数字技术等融合发展,做精做优做特专业型骨干文旅企业和中小微文旅企业,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业、文创企业、智慧旅游创新企业。积极引进康养服务品牌落地,建设集体育训练比赛、健身康体、体育旅游等为一体的国际一流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培育新型体育和体育康养服务业企业。加快养老、托育、家政等家庭服务业发展,培育标准化、品牌化、连锁化、网络化的家庭服务业企业。到2025年,全县服务业企业不低于599户,年均增长15.2%,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达到370家,年均增长17.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2户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科局、县民政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西畴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继续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力度。建立税务、农科、工信、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工作联动机制,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以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为重点,对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加大企业发明专利权、品种权、研发投入、成长性发展、财务规范等培育,形成“十四五”期间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组织工作人员及技术、财务专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结合企业自身科技创新基础,开展“一企一策”指导服务,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指导企业培育完善各项条件。(牵头单位:县农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实施文化和旅游类企业倍增行动。推动旅游业提质升档,大力推进全域旅游,整合全县旅游要素,将城市文化街区、景区景点、酒店、购物、美食等串联,在吃、行、住、游、购、娱各环节扩宽消费路径,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文旅产业市场主体和知名文化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展旅游商品制造业和文化服务业。设立旅行社转型升级资金,加强旅行社服务质量评价,建立完善优质旅行社服务品牌培育、评价和推广机制。创建一批国家A级景区、打造一批山水田园乡村、提升一批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一批星级休闲农庄、推出一批旅游新业态、开发一批旅游新产品,全力推动旅游、文化创意、健康服务、居民和家庭服务、房地产、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引进实力雄厚、资源丰富、专业系统的国内外知名旅游骨干企业投资西畴,培育新型文化企业、文创企业、智慧旅游企业。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开办运动康复、体质测定、健身指导、康体服务等各类服务机构。大力支持发展优质社会办医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大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参与医疗联合体等协同联动的医疗服务合作机制及促进健康养老服务。全力发展高品质居民生活服务业,围绕旅游、健康等产业的发展需要,大力引入高端餐饮、住宿企业,创建星级饭店,培育旅游住宿业运营主体。到2025年,培育规模(限额)以上涉旅企业达1家;引进“精、特、优、新”旅游企业1家。壮大景区运营主体,创建4A级景区3个;培育旅游住宿主体,在全县建成运营1个高品质酒店;建成运营半山酒店1个以上,建设等级旅游民宿1家以上。培育生态、康养、体育、研学、演艺、文创、智慧旅游等新业态企业2家;新增特色小微企业30家。全县文化和旅游类企业不低于53家,年均增长15.3%。(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农科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实施个体工商户倍增行动。优化整合中央、省、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积极支持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指导引导,积极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用工等方面突出问题,激发内在活力,推动良好发展。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个转企”等优惠政策,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到2025年,全县个体工商不低于15005户,年均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西畴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工作措施

(一)登记注册效率再提高。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注册登记办理流程,全面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实行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建立健全企业开办部门协同机制,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环节“一网通办”,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在新开办市场主体领取实体证照的同时,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落实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全面推广“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严格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机制,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延长生命周期。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使用“一部手机办事通”或“个体工商户智能化开办”小程序办理。(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政务服务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畴县管理部、县税务局、人民银行西畴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行政审批服务再优化。按照“流程最简、时限最短”的要求,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流程,研究分析审批全流程改革的可行性方案,清理减少审批事项,再造和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机制。认真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严格执行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分行业领域清理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断扩大部门和地区间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大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动态调整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再造投资审批流程,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多规合一”、“多表合一”、“多审合一”、“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有效化解“准入不准营”问题。严格落实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凡是没有列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坚决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坚决清理“红顶中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优化“办不成事”窗口服务,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及质量。(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统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乡村振兴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畴县管理部、县税务局、人民银行西畴支行、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畴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财税金融服务水平再提升。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创新融资平台,努力构建多元化融资体系;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全力争取各级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西畴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融资强度,深入推进金融改革,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全县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投资;加快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及产权交易中心建设,着力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工作,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开发农业和农村小额保险、涉农贷款信用保险;进一步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落实好“一站式服务”和“一窗式”办理,简化群众办事程序手续,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大产业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实施精准投放,引导激励各乡(镇)、有关部门进一步整合资源倾斜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健全完善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制度,建立健全从政策发布、申报审核到结果公开的网上全流程办理机制。进一步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申报,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掌上办理。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信用支撑。积极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降费让利。实施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一对一”、“面对面”等融资协调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一企一策”制定融资服务方案。实施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鼓励引导银行机构降低对小微企业的账户服务费用。加快搭建银政企协作机制,建立市场主体贷款绿色通道,鼓励引导信贷资金积极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农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西畴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四)要素保障再强化。统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产业布局、产业园区优化提升与重点项目供地保障,有效解决项目土地供给不足问题。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对其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有条件的乡(镇)开展试点,探索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标准体系,先行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企业利用自有的存量和闲置土地、厂房、仓库等改造升级传统工业,发展先进制造、生产性和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可实行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组织开展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多个事项的区域评估工作,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用工。推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简化报装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向市场主体提供便捷的服务。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商务局、人民银行西畴支行、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畴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支持创业创新。不断完善金融财税政策,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支持,发展创业投资,优化投入方式,推动破解创新创业企业融资难题。不断加强惠企政策归集利用,提高惠企政策清单更新频次,扩大公开范围,让企业及时了解、掌握、享受惠企政策。不断加强企业帮办服务,落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加大第三方服务专业公司培育力度,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大“贷免扶补”及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力度,畅通部门、学校、园区、企业、中介机构就业服务共享渠道,健全场地、项目、资金等多环节政策链条,培育和优化创业创新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创业服务。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自主开发评价规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汇聚。开展龙头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科研开发投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给予积极支持,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准入准营标准。(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农科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落实纾困减负政策。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好生产要素保障,推动企业正常生产,同时严格落实政策支持,积极制定相关政策,降低企业用电、用水、物流等成本费用,同时通过落实产销对接,积极帮助企业找市场、找订单,推动企业满负荷生产。建立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州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取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查处利用行政资源违规设立项目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以及未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等行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领域收费,全面清理物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取消水、电、气不合理收费,严禁互联网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活动名义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健全完善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工作机制。除法律、法规另外作出的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西畴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着力强化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不断优化市场竞争生态。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依法加强反垄断监管执法,有效打通制约我县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垄断堵点,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着力完善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增强竞争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各级公平竞争政策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竞争政策与宏观调控、产业发展、行业监管等政策统筹协同,完善与鼓励创新、及时监管、有效处置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和工具,增强监管前瞻性。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排查并清除市场隐形壁垒,清理取消对企业跨区域经营不合理限制和企业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差别化待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不受限制,依法平等进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和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全面落实分类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信用监管等制度,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土地、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及其他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科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好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充分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价格、内部治理、经营模式等各类事项。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严禁除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等摊派行为。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法律服务。依法依规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鼓励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要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避免一关了之、以罚代管现象发生。依托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处理市场主体维权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统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政务服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畴县管理部、县税务局、人民银行西畴支行、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畴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将招商引资和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效益,聚焦高质量发展,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与我县产业契合度好的产业项目。完善重点招商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月度调度、动态跟踪推进督办工作机制。经县人民政府认定的县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按照“一个项目配套一个推进组、一个工作方案、一套优惠政策”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点产业链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引进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对来西投资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为企业提供从项目对接洽谈到落地开工的全流程服务。(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畴县管理部、县税务局、人民银行西畴支行、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畴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健全完善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坚持营商环境好不好由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将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水平的主要依据。聚焦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创新环境、人文环境,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深入落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在尊重市场主体意愿的前提下主动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完善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听取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反映和诉求,找准制约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依法依规积极帮助协调解决。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不断完善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功能,常态化设置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和投诉举报专窗,做好问卷调查、投诉举报、交办处理、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市场主体24小时常态化监督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工信商务局、县农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畴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及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分别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主体倍增日常事务,及时跟踪掌握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配合各部门抓好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扛起狠抓落实的责任,知责担责、知重负重,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速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二)完善配套措施。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农科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各市场主体培育牵头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国家政策、发展现状、未来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细化工作安排,于本意见印发15日内制定出台市场主体培育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具体措施。

(三)强化监督监测。县政府督查室要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跟踪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强化工作调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宣传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做好政策措施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要及时总结推广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中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做法,充分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西畴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

         2.西畴县市场主体培育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分解

附件1

西畴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晓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江尚海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  泓  副县长

王崇洪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德权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和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道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  勇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张玉君  县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冯光荣  县发改局局长

代刚才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刘兴昌  县财政局局长

张仁丹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彭  伟  县工信商务局局长

方德祝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茂建  县民政局局长

孙先友  县司法局局长

徐  芳  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局长

张选泽  县住建局局长

蒋元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陆晋玄  县农科局局长

周  琼  县水务局局长

李  庆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童富祥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艾永健  县林草局局长

柏跃浦  县医保局局长

张维智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周茂文  县统计局局长

余明开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曹廷松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显坤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玉兴  县应急局局长

张  凯  县税务局局长

杨朝龙  县人社局局长

吴桂婧婕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畴县管理部负责人

秦明俊  人民银行西畴县支行副行长

郑治维  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畴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及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发改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农科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组、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组、商贸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组、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组、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组、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工作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组、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组等8个工作组,分别由县农科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发改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负责牵头建立监测分析机制,起草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促进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促进商贸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促进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促进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促进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监测分析8类市场主体倍增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西畴县市场主体培育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分解·

                                                                    单位:  户

序号

市场主体类型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年均增速(%)

职责分工

1

市场主体

10746

11212

12445(新增1233)

13813(新增1368)

15332(新增1519)

17018(新增1686)

11.0

——

2

企业

1125

1217

1517(新增300)

1797(新增280)

2092(新增295)

2427(新增335)

16.7

——

3

农业企业

113

121

151(新增30)

174(新增23)

202(新增28)

232(新增30)

15.5

牵头单位:县农科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农业龙头企业

12

14

16(新增2)

18(新增2)

21(新增3)

25(新增4)

15.8

4

中小企业

1035

1120

1267(新增147)

1460(新增193)

1682(新增222)

1938(新增256)

13.3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西畴县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业企业

175

172

228(新增26)

264(新增36)

300(新增36)

337(新增37)

11.0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7

7

8(新增1)

9(新增1)

10(新增1)

11(新增1)

7.3

5

建筑业企业

151

175

230(新增55)

315(新增85)

393(新增78)

482(新增89)

26.3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

6

6

8(新增2)

10(新增2)

13(新增3)

15(新增2)

20.7

6

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391

428

515(新增87)

590(新增75)

677(新增87)

777(新增100)

14.7

牵头单位:县工信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7

11

12(新增1)

14(新增2)

17(新增3)

20(新增3)

24.3

7

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295

323

393(新增70)

454(新增61)

520(新增66)

599(新增79)

15.2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科局、县民政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西畴县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生产性服务企业

-

193

242(新增49)

278(新增36)

322(新增44)

370(新增48)

17.2

规模以上服务企业

-

1

1(新增0

1(新增0)

2(新增1)

2(新增0)

25.0

8

高新技术企业

0

1

1(新增0)

2(新增1)

2(新增0)

2(新增0)

40.0

牵头单位:县农科局;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工商联、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

文化和旅游市场

26

25

28(新增3)

33(新增5)

43(新增10)

53(新增10)

15.3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县农科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10

个体工商户

9317

9669

11274(新增1605)

12401(新增1127)

13641(新增1240)

15005(新增1286)

10.0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西畴县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1

农民专业合作社

304

326

——

——

——

——

——

——

备注:1.企业实际任务数为州下达有关部门任务数之和,即企业=农业企业+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2.农民专业合作社因省、州的实施意见未进行任务分解,我县参照省、州实施意见执行,不进行任务分解。

文件:图文解读《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方案》

链接:https://www.xczw.gov.cn/zfxxgk/fdzdgknr/zcjd/content_32349

西畴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