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西畴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公开
西农函〔2020〕14号
陆明忠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求县政府对鸡街乡保留生猪屠宰点加工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牧〔2019〕28号)文件要求,县农科局结合西畴实际制定印发了《西畴县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西农发〔2019〕52号)及《西畴县生猪定点屠宰厂整改指导意见》(西农发〔2019〕53号)文件。文件中对鸡街乡生猪定点屠宰厂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其在2019年6月25日以前取得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要求开展非洲猪瘟PCR自检。至2019年7月1日,鸡街乡生猪定点屠宰厂仍未完成整改,根据《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关停鸡街乡等8个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及临时屠宰点的通知》(西政发〔2019〕20号)文件要求,关停鸡街乡生猪定点屠宰厂。
在此,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和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在“西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中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同时,也欢迎你们对我县的农科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7日
(联系人:田茂波)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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