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财政局对西畴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公开
西财函〔2022〕13号
曾招权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乡村振兴委员会委员工资正常发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西畴县县级财政自给率仅8%,且县级财政收入已经全部用于保障国家和省级规定的“三保”支出,加之今年受铝土矿资源枯竭、金矿采矿权到期停采的影响,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大幅度下降,筹集资金压力过大,难以及时发放编外人员工资。据统计,截至2022年6月,全县未发放乡村振兴委员会委员误工补贴和绩效奖励共计1962.58万元,其中2020年1170.53万元,2021年658.51万元,2022年133.53万元。
西畴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委员会委员工资发放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开源节流,在扩大本级财政土地出让收入的同时,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支出,并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沟通汇报,争取上级财政对村(社区)、村小组干部的待遇补助,以减少县级财政压力。积极统筹资金,分批解决历年未兑现资金。同时,按月发放2022年乡村振兴委员会委员误工补贴和绩效奖励,做到不拖欠。
最后,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西畴县财政局
2022年7月6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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