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西畴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C)
公开
西农函〔2022〕158号
蚌谷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蚌谷乡大吉厂蔬菜基地废弃蔬菜再利用设施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建议在大吉厂村大寨片区蔬菜基地建设废弃蔬菜再利用设施一套,预计资金30万元。县农科局高度重视建议案办理工作,6月21日,陆晋玄局长带领工作人员与你们面商。经面商,废弃蔬菜只能作为青饲料或拉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建设蚌谷乡大吉厂蔬菜基地废弃蔬菜再利用设施进行堆沤发酵,会产生臭味,此项目不具备可行性。
感谢你们对农业和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在“西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中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把工作做的更好。同时,也欢迎你们为我县的农科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西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5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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