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交通运输局对西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案的复函
类别:(A)
公开
西交函〔2022〕13号
罗先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莲花塘乡戛机村委会至红石岩村委会道路连接线硬化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县交通运输局、乡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戛机村委会至红石岩村委会道路连接线硬化项目被列入人大常委会2022年专项经费办理案件,补助资金5万元。为减少前期工作花费,节约项目投资成本,让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的规定,经与莲花塘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将该项目转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和验收,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技术指导和协调资金拨付事项。因资金不足,先对危险路段进行修复处理,县交通运输局将项目纳入规划,待有项目来源后继续改建。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以上答复如若不妥,请在征询意见表中反馈。
西畴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8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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