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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西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85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2-23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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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教体函〔2022〕11号

尊敬的杨朝跃代表团:

您在西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请求提高学生营养餐标准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首先,感谢各位代表对西畴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对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重视!你们在第185号建议案中提到“取消中间采买环节”等建议,我县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教财〔2012〕2号)、《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和省、州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要求对粮油等大宗原材料采购要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我县制定出台了《西畴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实施办法(试行)》(西政办发〔2013〕160号),并在2016年3月底开始实施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食品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几年来,相关配送企业做到制度完善,用工规范,加强对配送人员的教育培训,做到文明配送。自觉接受学校、教育局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并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没有出现大的食品安全问题,确保了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做到资金安全,食品安全。

另外,你们提到营养餐提标的问题,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财教〔2021〕174号),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营养膳食补助标准的提高及猪肉价格的下降,学生的伙食质量也随之提高了很多。学生每天5元的营养餐标准,通过学校的合理膳食搭配,能让每个学生的营养餐吃饱吃好,吃的有营养。

望您继续关注并给予西畴教体事业最大的关心和支持,共同促进西畴教体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望代表谅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西畴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7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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