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交通运输局对西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13号建议案的复函
类别:(A)
公开
西交函〔2022〕81号
余秀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鸡街乡龙老村委会庙湾村小组到后槽村小组道路新开挖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两案”办理工作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方案。经实地踏勘研究,庙湾村小组到后槽村小组道路建设十分必要,经县人大、县政府的积极争取,已纳入州2022年人大专项经费办理项目,州人大给予13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建设。为减少前期工作花费,节约项目投资成本,让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的规定,经与乡人民政府协商一致将该公路转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和验收,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技术指导和协调资金拨付事项。项目预计9月开工,12月完工。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以上答复如若不妥,请在征询意见表中反馈。
西畴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8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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