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畴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 1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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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西财函〔2023〕9号
李廷娥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乡村振兴委员会补贴及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绩效的建议》(第1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县税收收入增长过度依赖固定资产投资,税源结构单一,新兴产业尚未形成增长极,不能弥补因铝土矿资源枯竭形成的短收,财政增收面临较大压力,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大幅度下降,筹集资金压力过大,难以及时发放编外人员工资。
经财政局与县委组织部及各乡镇核实,2020年村级乡村振兴考核奖未发放金额199.80万元(其中:西洒镇7-12月未发放24.66万元),2020年村小组乡村振兴补贴未发放金额902.03万元(其中:西洒镇未发放108.18万元);2021年村级乡村振兴考核奖未发放金额:79.23万元(西洒镇已全部发放),2021年村小组乡村振兴补贴未发放金额633.62万元(其中:西洒镇未发放225.86万元),共计1814.68万元。
西畴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委员会委员工资发放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开源节流,在扩大本级财政土地出让收入的同时,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等支出,并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沟通汇报,争取上级财政对村(社区)、村小组干部的待遇补助,以减少县级财政压力。积极统筹资金,分批解决历年未兑现资金。同时,按月发放2023年村干部生活补助,做到不拖欠。
最后,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西畴县财政局
2023年 8月 28日
(联系人及电话:预算股程方磊,0876-7627154)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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