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西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复函
C
公开
西自然资函〔2023〕92号
毛兴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薄竹箐至石碑段公路沿线石材加工并建设布摆石材加工厂的建议》(第9号)已转交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将不断夯实城乡发展基础,依据已划定的工业用地红线成果,通盘考虑项目周边环境、道路交通及配套设施等综合因素,科学合理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工作,积极配合服务好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确保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及省州规划刚性要求,推动村集体经济增收。
感谢你对县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继续对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西畴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超婕 0876-7622014)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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