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畴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A
公开
莲政函〔39〕号
蒋贤怡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莲花塘村民委员会德者村小组进村主干道路硬化的建议》(第35号建议)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已经被采纳办理,西畴县人大同意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由于财政资金紧张,目前资金尚未到位,乡人民政府将积极对接上级单位,争取项目资金尽早划拨。目前乡上正开展排污管道填埋工作,待前期工作完成后再开展道路硬化工作,尽力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莲花塘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莲花塘乡党政办,7866002)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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