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政民互动>建议办理>详细内容

对西畴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1-03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A

公开

莲政函〔39〕号

蒋贤怡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莲花塘村民委员会德者村小组进村主干道路硬化的建议》(第35号建议)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已经被采纳办理,西畴县人大同意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由于财政资金紧张,目前资金尚未到位,乡人民政府将积极对接上级单位,争取项目资金尽早划拨。目前乡上正开展排污管道填埋工作,待前期工作完成后再开展道路硬化工作,尽力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莲花塘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莲花塘乡党政办,7866002)

终审:西畴超管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