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畴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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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西交函〔2023〕36号
潘向明等四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牛塘子村新山村修建桥梁的建议》(第73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桥属于乡村道路桥涵,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养护管理体制,建议由村民委员会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制定村规民约,加强养护管理。由于县级财政困难,目前暂无项目资金安排,今后县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尽力改善群众出行条件。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畴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30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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