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畴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A
公开
鸡政函〔2023〕29号
梁龙超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牛厂坝村委会者木村小组进村道路进行维修的建议》(第116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者木村小组隶属于西畴县鸡街乡牛厂坝村委会,全村共有农户52户203人,属于少数民族(壮族)村寨,是牛厂坝村委会百千万工程和百村示范点,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但由于者木村小组与西珠路连接线道路硬化早且年久失修,破损路面250米宽3.5米,共计875平方米,挡墙塌方4处95.6米,第一段:长16米,高3.5米,底1.2米,收0.6米;第二段:长24.2米,高1米,底1米,收0.6米;第三段:长55.4米,高3米,底1.2米,收0.8米;第四段:长47.4米,高2米,底1米,收0.6米。群众出行存在隐患,威胁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接到建议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深入实地,现场调研,目前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感谢你们对我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鸡街乡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骆佳,0876-7840015)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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