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西畴县第十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类
公开
西住建函〔2022〕55号
刘程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全民健身,完善基础配套设施” 的建议》(第90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共西畴县委 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西发〔2019〕4号)、《西畴县“美丽县城”创建建设项目任务分解方案》(西办发〔2019〕85号)等文件精神,围绕创建“干净、宜居、特色、智慧”“美丽县城”的总体要求,多渠道筹资快速推进项目建设。目前,该球场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贵委员所提的在“精神高地广场”安装路灯及篮球场周边安装防护网,让锻炼的人安心安全地享受健身活动,目前只安装了人行道路灯,没有安装防护网及晚上打篮球所需要路灯,感谢您所提的建议,弥补了不足之处,现因财政困难暂无项目支持路灯及篮球场防护网安装,下一下,我们将尽量争取资金,及时安装路灯及篮球场周边安装防护网,保障游玩人员安心安全地享受健身活动。
衷心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3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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