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财政局对政协西畴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公开
西财函〔2022〕9号
施和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西畴县县级财政自给率仅8%,且县级财政收入已经全部用于保障国家和省级规定的“三保”支出,加之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逐步进入高峰期,导致县级财政库款调度困难,出现未按时限要求及时清算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的现象。据统计2018年以来,未清算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达5216.61万元。
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清算问题,今后将视库款情况逐步清算历年欠账。一是重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清算工作,2022年6月已清算36.5万元;二是积极统筹资金,分批解决历年未清算资金,力争3-5年分期分批清算完毕。
最后,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西畴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7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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