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财政局对政协西畴县第十届第一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类别:(A)
公开
西财函〔2022〕18号
西畴政协莲花塘联络组: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做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通知》(文卫健发〔2019〕14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县认真落实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实行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收入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补助等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主要来源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等;绩效工资主要来源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收入等部分,根据考核结果定期兑现;岗位补助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每月固定补助部分(省补助:300元/月、州补助20元/月、县补助400元/月),经调查核实(以2021年度乡村医生工资测算),我县乡村医生月平均工资总额达到2837元,最高月均收入8400元,最低月均收入1948元,其中莲花塘卫生院乡村医生月均工资2478元,最高工资3418.6元/月,最低工资1948.4元/月。岗位补助属于固定补助,省州补助标准全省统一,我县县域内县级执行标准人均400元/月,执行标准全州八县(市)第二(文山市420元/月),已属高标准配套。各乡村医生工资差异主要来源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绩效工资等收入,跟个人管辖人口数量、业务量及个人工作出勤率、绩效挂钩,并不受财政补贴部分影响。所以,此次提案回复为A类,“基本解决”不再乡村医生待遇基础上再提高村医补助。
建议乡(镇)卫生院,根据地域和当地所需乡医情况,适当调整村医管辖人口数量和业务量,同时,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提升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对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的乡村医生在绩效工资分配方面给予倾斜,增加乡村医生收入。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西畴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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