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财政局关于对政协西畴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24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公开
西财函〔2022〕21号
县政协提案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落实兑现县政协九届委员会提案专项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西畴县县级财政自给率仅8%,且县级财政收入已经全部用于保障国家和省级规定的“三保”支出,加之今年受铝土矿资源枯竭、金矿采矿权到期停采的影响,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大幅度下降,筹集资金压力过大,难以及时保障提案办理专项经费。经核实,县政协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县级共安排提案办理专项经费643万元,涉及提案77件,项目完工并完成支付51件424.3万元,未支付218.7万元。
下步,县财政局将加大资金筹集力度,通过加强财政收入征收、盘活资产等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提案办理专项资金的兑现。一是分批安排2022年提案办理资金,确保年内支付完成。二是将县政协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所欠提案办理经费视财力纳入以后年度预算,逐年解决。
最后,感谢贵委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西畴县财政局
2022年6月30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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