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西畴县第十届委员会一次会议第153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C类
公开
西住建函〔2022〕66号
张通、郑杰等四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有关部门在县一小门口道路左右两边安装减速带和减速标识并设置车辆禁停区域的提案 》(第153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西畴县委办公室、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办发〔2019〕34号)文件精神要求,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组织竣工验收后移交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管理。贵委员所提的在县一小大门口街道左右两边适合位置安装减速带装置和车辆减速标识及禁止停车区域,该职能不属于住建局职责范畴,已联系交警部门和城乡综合执法部门,两个部门暂无项目资金支持,经我局研究,在后续新建路段划线时一并纳入。
衷心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13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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