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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政协西畴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1-04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类别:A

公开

西林草函〔2023〕46号

鲁能菊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法斗乡小湾村委会小湾至白坟山村小组产业道路的提案》(第44号提案),已经县林草局研究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2023年6月1日,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到小湾村委会实地调研,与你进行了面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因林草局无专项补助资金,需向县级财政争取天然林、公益林管护资金给予补助,待资金到位后给予补助,修建道路前须完善占用林地等手续后方可开工。

经多方协调,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万忠于2023年10月争取到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0万元用于修建法斗乡小湾村委会小湾至白坟山村小组产业道路,县林草局于2023年11月、12月到产业道路修建区进行占用林地报件相关手续技术指导,待项目实施单位(法斗乡人民政府)将林地报件所需资料提交林草局审批后方可开工。

西畴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20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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