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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西畴县十届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1-05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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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西财函〔2023〕6号

冯光翠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保障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的建议》(第72号提案)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我县财政自给率仅8%左右,且全部的财政收入用于国家和省级规定“三保”支出,仍然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加上县必须保障的奖励绩效工资、特岗教师工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等刚性支出不断增长,导致收支矛盾突出。从2022年起,出现住房公积金、职工医保等“三保”资金兑现不及时的问题,影响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看病就医、住房公积金缴存等。

针对存在问题,县财政局高度重视,采取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强化财政收入征管等措施,积极筹集资金缴纳职工医保。经核实,截至2022年底,我县共计欠缴单位部分职工医疗保险3594万元,现已缴纳2022年6至9月欠费,共计1986.34万元,尚有欠款1607.66万元。下步工作中,县财政局继续加强资金筹措力度,力争在2023年完成欠费缴纳,以后将根据时间进度缴纳职工医保。

最后,感谢你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西畴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社保股龙正芬,0876—7624406)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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