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西畴县十届二次会议第133号提案的答复
A
公开
西综执函〔2023〕30号
西畴县工商联合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共享单车投入及运营管理的建议》(第133号提案)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综合执法局在收到该政协提案后高度重视,及时与国资公司协调沟通,国资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收到《西畴县人民政府关于引入共享电单车项目合作经营的批复》(西政复〔2021〕202号),通过相应规定程序,国资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与昆明灵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共享电动单车运营合作管理协议,目前已有500辆共享单车到达西畴县城,预计县城投入250辆,兴街镇投入250辆,县城预计设置114个停车点位,兴街镇暂未选定停车点位。目前西畴灵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正在与交警部门正在对接共享单车信息录入及车架号拓印等事项,预计今年年底能够在县城投入使用。
感谢贵单位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
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10月25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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