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利用市场化优选投资开发主体招商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有关要求,有效推动《云南省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落地实施,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西畴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建设业主进行优选,欢迎具有相应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投资者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与优选范围
1.建设地点:云南省西畴县
2.建设规模:拟建设一座总装机容量为120万千瓦抽水蓄能发电站和其配套设施(拦蓄水、输水、发电工程及相关辅助工程)。
3.其他:本工程位于西畴县鸡街乡,静态总投资约70亿元。
4.西畴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业主)优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人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项目申报及其他前期手续办理、投资建设、电网接入、项目的运营维护等工作,并承担抽水蓄能项目前期工作、建设及运营维护的所有费用;(2)政府将协助投资人办理有关政府需办理的相关手续;(3)投资人须按照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要求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申报及完成其他前期手续办理等,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项目核准;(4)如果因投资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前期工作和项目核准等任务,优选方有权解除合同,重新确定投资人并对投资人做出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履约保证金、列入“黑名单”等处罚。(5)西畴县抽水蓄能电站的建设及工程管理;设备和材料采购、保管及运输;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和水土保持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设备调试、机组启动试运行及性能试验;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达标投产、工程创优;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证等。
二、优选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优选投资主体,投资主体申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实力、融资能力、项目管理能力、大型水电站设计、建设、运营等经验和抗风险等方面的能力。
三、参选主体基本要求
1.申报企业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申报企业须具备开展前期工作、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电网接入及发电等相关能力并有能力承担本抽水蓄能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费用。
3.类似业绩要求:具有国内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或大型水电项目设计、投资、建设、运营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如批复或核准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其业绩的资料)的复印件。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1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并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连续、清晰,且符合下列要求:(1)2021年末营业收入不低于70亿元人民币。(2)2021年末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3)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5.资信要求:(1)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3)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2021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其它要求:组建联合体参与竞争的,牵头企业必须符合第三、4款财务要求规定。
四、报名事宜
(一)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方式申报的,应提供已签、盖章的联合体协议及出资各方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全称及出资比例。
2、《西畴县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利用企业申报表》一式两份。
3、满足申报要求及参选的举证材料。
4、关于所有出资人未因失信纳入“信用中国”黑名单的承诺。
(二)公开优选工作流程:
申报企业对照本公告要求报名,填报,并在约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经我方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西畴县抽水蓄能电站优选重点考量指标表》,对投资企业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水电站设计、建设、运营等经验和抗风险等方面的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按程序报批后,最终确定1家企业为项目业主,签订正式投资协议。
五、报名时间
1、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2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地点:西畴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能源股(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西洒镇青年路)
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永萍 电话:0876-7627918
邮箱:905211474@qq.com
六、特别说明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12日17:30前有效,在此期间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鼓励积极报名并进行洽谈、磋商。
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不得违规干预、插手优选投资开发主体全过程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严禁市场主体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建设、投资资格,严禁倒卖指标行为,违规操作将取消相关企业优选资格。
西畴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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