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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编号55-31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2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3日至27日,云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文山州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地督察,督察反馈了“55-31部分企业污染防治落实不力”问题。为贯彻落实整改工作,西畴县编制印发了《西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西委〔2023〕210号),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排查整治和问题整改,现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按照《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环督字〔2023〕25号)的要求,于2024年10月23日开展县级自查自验,现将整改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时限

反馈问题:部分企业污染防治落实不力。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

二、整改措施

1.西畴不涉及督察报告指出的具体企业问题(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

2.2024年6月底前对砖厂、石材、木材加工等行业开展排查,对企业环保设施不完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症下药,督促企业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

3.通过开展入企帮扶,落实“双随机”和日常执法检查,开展专项行动、执法监测等加强对企业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环保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依法排污、规范生产(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

三、整改情况

1.组织开展西畴县木材加工企业、砖厂、砂石开采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共对辖区内22家木材加工企业、5家砂石开采企业和4家砖厂开展“全覆盖式”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一般环境问题39个,2024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2024年重点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验收方案>的通知》(西环发〔2024〕20号),已于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开展验收,经现场整改核查,发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2.以日常执法检查、“双随机”专项抽查和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为契机,主动靠前服务,强化监督帮扶,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和日常监管力度,持续提升相关经营主体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依法排污、规范生产。2024年度共对辖区内204家次企事业单位开展检查并及时录入云南省移动执法系统,对企业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

2024年10月22日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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