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来(返)西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新冠病毒奥密克戎毒株不断变异,BA.5等变异株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全国疫情呈多点散发、局部暴发态势,海南、新疆、西藏等地疫情快速发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提醒人民群众:
一、加强来(返)西报备。凡是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省内涉疫县(市)的来(返)西人员,特别是8月6日以来有海南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和云南迪庆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在西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报告,并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凡不主动报备或故意隐瞒个人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并开展5次(第1、2、3、5、7天)核酸检测。对7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并开展3次(第1、4、7天)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省外来(返)西人员实行核酸检测“三天两检”,三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实行专班专人督促管控到位。
三、严格落实场所查验报告。各类公共场所、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公共交通工具等业主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安排专人严格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切实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有外来人员入住宾馆、酒店、足浴场所、网吧、出租屋等公共场所的,由场所业主进行登记后及时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或行业管理部门报备。对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公共场所和出租屋,依法依规予以关停整改。
四、合理安排出行活动。近期有外出计划的人员,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最新动态,非必要不前往境外、国内高中风险及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出差、旅游等。出行及返程途中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妥善保存好行程记录,如飞机航班、火车(高铁)班次时间和具体的座位号,用餐饭店或住宿宾馆名称、地址等信息。
五、履行个人防控责任。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日常牢记“防疫三件套”(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个人卫生)和“防护六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疫苗还要打)。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诊疗,并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严格落实43类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各乡镇、部门及单位要全面履行“行业责任”,分类建立完善43类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台账,确保“责任清、底数清、频次清”,要督促重点人群按频次要求落实定期核酸检测要求,做到每日一核实,每日一督促,确保重点人员“哨兵”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七、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对谎报、漏报、迟报、隐瞒不报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伪造、使用虚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逃避查验或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等不配合落实防控规定的行为,根据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文山州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惩治涉疫防控违法犯罪的通告》要求,从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
1.西畴县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2.县乡卫生健康部门联系电话
3.西畴县入西码、落地码
4.西畴县43类“应检尽检”人群范围和检测频次表
西畴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代章)
2022年8月18日
1.西畴县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1 |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 0876-7627120 |
2 | 西 洒 镇 | 0876-3058427 |
3 | 兴 街 镇 | 0876-7877002 |
4 | 蚌 谷 乡 | 0876-7839003 |
5 | 莲花塘乡 | 0876-7866002 |
6 | 新马街乡 | 0876-3032335 |
7 | 柏 林 乡 | 0876-7900213 |
8 | 法 斗 乡 | 0876-7820006 |
9 | 董 马 乡 | 0876-7849010 |
10 | 鸡 街 乡 | 0876-7840015 |
2.县乡卫生健康部门联系电话
序号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1 | 县卫生健康局 | 0876-7623890 |
2 | 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局 | 0876-3032187 |
3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876-7622774 |
4 | 县第一人民医院 | 0876-7625060 |
5 | 县妇幼保健院 | 0876-7622924 |
6 | 县皮肤病防治站 | 0876-7628154 |
7 | 县中医院(兴街中心卫生院) | 0876-7877054 |
8 | 新马街卫生院 | 0876-7900011 |
9 | 法斗卫生院 | 0876-7820136 |
10 | 莲花塘卫生院 | 0876-7866046 |
11 | 鸡街中心卫生院 | 0876-7840085 |
12 | 董马中心卫生院 | 0876-7849022 |
13 | 西洒中心卫生院 | 0876-7620120 |
14 | 柏林卫生院 | 0876-3058462 |
15 | 蚌谷卫生院 | 0876-7839082 |
16 | 坪寨卫生院 | 0876-7825031 |
3.西畴县入西码、落地码
西畴县入西码
西畴县落地码
4.西畴县43类“应检尽检”人群范围和检测频次表
序号 | 人群类别 | 主管部门 | 检测频次 | |
1 | 所有发热患者和其他无发热的可疑患者 | 动态 | 哨点:县交通局负责执勤卡点、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店、县卫健局负责各医疗机构、县卫监局负责民营医疗机构、诊所。 | 发现即检人员 |
2 | 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 | 动态 | 县卫健局 | |
3 | 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 动态 | 县卫健局 | |
4 | 出现本土疫情后到药店购买止咳、”两抗一退“、感冒等药物的人员 | 动态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卫健局 | 有本土疫情时 发现即检人员 |
5 | 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 | 无 | 交通运输部门 海关 | 每天1次检测人员 |
6 | 口岸进口物品搬运、装卸人员 | 无 | 海关部门 | |
7 | 进口冷链食品加工、运输、存储、销售等企业一线人员 | 交通运输局 县市场监管局 | ||
8 | 边境口岸一线人员、边境物理阻拦设施建设施工人员 | 无 | 县工信商务局 县发改局 | |
9 | 国际邮政快递包裹运输、分拣一线工作人员 | 无 | 县邮政公司 | |
10 | 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 | 无 | 海关部门 | |
11 | 跨境相关”人、物、环境“采样人员 | 无 | 县卫健局 | |
12 | 接触阳性感染者的相关人员(如流调、终末消毒等) | 疫情期间 | 县卫健局 工作专班 | |
13 | 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 启用时 | 县文旅局 西洒镇 兴街镇 | |
14 | 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及新冠肺炎病毒阳性病例转运队医务人员 | 启用时 | 县卫健局 工作专班 | |
15 | 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 | 县卫健局 | ||
16 | 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现场流调、转运相关工作人员 | 疫情期间 | 县卫健局 工作专班 | 隔天1次检测人员 |
17 | 机场、火车站(含高铁站)、汽车站转运专班工作人员 | 疫情期间 | 县交通运输局 | |
18 | 人员密集景点景区一线工作人员、导游、旅游车驾驶员 | 县文旅局 | ||
19 | 抵边村寨人员、守边人员 | 无 | 3天1次检测人员 | |
20 | 陆地边境县(市)交通卡点执勤人员 | 无 | ||
21 | 国内邮政快递包裹运输,分拣装卸工作人员,快递派送及快递服务点从业人员 | 县邮政公司 | 每周2次检测人员 | |
22 | 外卖送餐人员、农贸(集贸)市场从业人员、进口冷链相关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 | 动态 | 县市场监管局 | |
23 | 酒店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星级酒店、等级民宿、非星级酒店) | 县文旅局 县卫监局 | ||
24 | 装修服务人员 | 县住建局 | ||
25 | 集中隔离场所不参与隔离任务及隔离酒店的其他工作人员 | 暂无 | 县住建局 | |
26 | 交通运输服务人员:公交司乘人员、出租车司机、网约车司机、长途客运司乘人员、跨省货运司机、货运场站从业及装卸人员、物流从业及装卸人员、重点商贸保供企业货运司机、网约货运公司等平台物流人员 | 县交通运输局 | ||
27 | 商场(含服装批发市场)、超市从业人员 | 县市场监管局 | ||
28 | 影剧院从业人员 | 县文旅局 | ||
29 | 文体旅娱重点从业人员(旅行社、旅游景点、旅游休闲街区、娱乐场所、网吧、剧本杀、密室逃脱、演出场所,文化馆(站)、博物馆、室内体育场馆) | 三光石漠化展览馆 | 县文旅局 | |
30 | 餐饮及酒吧从业人员 | 县市场监管局 | ||
31 | 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 | 县卫健局 | ||
32 | 口岸管理非一线服务人员 | 无 | ||
33 | 抵边乡镇人员 | 无 | 每周1次检测人员 | |
34 | 处于居家隔离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家属 | 动态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
35 | 入境口岸通道、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家属 | 无 | 县市场监管局 | |
36 | 药店销售人员 | 县市场监管局 | ||
37 | 学校和托幼机构、培训机构人员 | 县教体局 | (疫情期间每天抽检20%人员) 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应及时组织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 |
38 | 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 | 县民政局 | ||
39 | 精神专科医院人员 | 无 | ||
40 | 监管场所人员 | 县公安局 | ||
41 | 生产车间人员 | 县工信商务局 兴街管委会 | ||
42 | 建筑工地人员 | 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 | ||
43 | 有本土疫情省份的入西人员(含自驾游),经风险评估后,遵循”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调“原则,入西后24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 各执勤卡点每天监测 | 县交通运输局 | 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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