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找回“消失”的团费
“组长,有件事我觉得很奇怪。”在西畴县委第二巡察组对西畴县第二中学开展巡察时,负责查阅财务资料的巡察干部小王向组长报告了财务资料中的异常情况:“2021年以来的财务资料中一直没有团费入账信息,学校里共青团员数量应该不少,怎么可能没有团费的入账?这不符合常理。”小王的话引起了巡察组张组长的警觉。根据前期的调研情况,该校共有100余名共青团员,按照管理要求,共青团员交纳的团费必须存入团委或团委所在单位账户。
学校2021年以来的团费为什么会凭空“消失”?是没有按照规定收取团费还是收取的团费被截留挪用了?带着疑问,巡察组决定向学校负责人了解情况。“你们学校的团费是如何收取的?2021年以来共收取了多少团费?收取的团费如何管理?”张组长开门见山地问道,“一般情况下,学生团员按每人每月0.2元收取,在职的团员则按照工资比例进行收取。2021年以来共收取了1900元左右,因为没有开设团委专用账户,所以收到的团费一直以现金方式由校团委办公室的骆老师进行登记保管。”该校负责人详细解释道。
随后,巡察组找来校团委办公室的骆老师,详细了解学校的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团费目前一共有1842元,现金都在我这里保管着,这是团费收缴的花名册。”骆老师边说边拿出团费收缴花名册,翻阅该名册后,张组长又发现端倪:“花名册上显示收缴团费1937元,为什么现金只有1842元?另外的95元去了哪里?”
“购买办公室矿泉水一桶15元、配办公室钥匙40元、支付差旅费40元。”骆老师一笔一笔和巡察组算起了账,“按照规定,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张组长质问道,“你刚刚说的这些费用属于团费的使用范围吗?”对照团费使用要求和实际支出情况,骆老师惭愧地说道:“确实是我们对团费的管理使用规定学习不到位。”
在与该校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时,张组长直接指出该校存在的团费管理使用问题:“团中央关于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以现金形式将团费交由个人保管,将团费用于支付水费、差旅费等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廉洁风险,请尽快排查整改。”
在巡察组的督促下,该校团委向学校申请了专用账户,由学校财务室进行专人专户专项资金管理,对每一项收支进行严格管理审批。同时,将不符合规定的团费支出及时退费入账,“消失”的团费终于找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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