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速裁法官+交通警察” 高效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为传承创新“枫桥经验”,巩固“西畴新现象”,有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西畴县人民法院在兴街镇交通警察中队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速裁法庭调解中心,建立调解中心法官值班制度,由兴街人民法庭法官负责协助交警部门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庭前调解,从源头化解纠纷。
今年8月,西畴县兴街镇的陈某在驾驶三轮轻便摩托车时与对向驾驶两轮摩托车的陶某发生激烈碰撞,造成陈某车上的秦某当场死亡,陈某、陶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在交警责任认定后,双方在赔偿费用方面仍存在分歧。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当事人诉累,道路交通事故速裁庭法官第一时间前往兴街镇道路交通事故速裁法庭调解中心,协助交警计算双方当事人及保险公司的赔偿数额。在释明各方利弊后,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
近年来,西畴县人民法院积极推动构建部门协同机制,与司法、交警、人社等部门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会同行业部门联发《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调流程操作规则》《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机制》等制度,强化部门联动配合。自兴街镇道路交通事故速裁法庭调解中心成立后,形成了“速裁法官+交通警察”相互配合的协同机制,大大提高了案件调解率,兴街人民法庭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同比减少了20%,有效缓解了法官干警的办案压力,推动多元解纷治理机制创新。
终审:西畴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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