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整改听证会
6月14日,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西畴县江东水库水源地环境污染防治问题监督系列案召开检察建议整改回复听证会。
2020年7月,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江东水库是西畴县兴街地区集镇工业、居民生活及农业用水的重要水源,涉及供水人口2万余人。在调研中,核实江东水库存在淹没区栽种农作物、生活污水、畜禽粪便直排水库、保护区内有交通穿越、垂钓等行为,存在流动风险源潜在威胁,县人民检察院就发现的问题,向负有监督职责的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对水源地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回复和跟进调查情况,就相关部门整改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已经依法完全履行了法定职责等问题召开检察建议整改回复听证会。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诉讼志愿者为听证员,县级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同时邀请州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整改效果进行验收,为了确保江东水库水源地污染防治整改有效,水源环境得到改善,群众的生活生产污水、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会上,听证主持人、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当事人、其他听证参加人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说明情况,听证员针对是否存在污染事实及相关行政单位的监督职责等进行了发问、讨论,并发表了听证意见,并对听证会进行总结。听证参与人会后表示,充分感受到了检察监督办案的规范和办案中近距离接触人民群众、接受人民监督负责的检察职业态度,今后一定像今天一样积极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办案,守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职能部门联合形成保护合力,对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污染问题及时跟进整改,持续抓好饮用水源地监测,加大对水源地巡查力度,全面提高公众的保护生态环境意识,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有效保护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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