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盘龙河流域—原西畴县恒鑫选矿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和环境监理服务成交公告
西畴县盘龙河流域—原西畴县恒鑫选矿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和环境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C532623202000006,于2020年03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在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小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推荐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名称 | 1标段:西畴县盘龙河流域—原西畴县恒鑫选矿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 2标段:西畴县盘龙河流域—原西畴县恒鑫选矿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环境监理服务 |
成交人名称 | 云南同磊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成交人地址 | 昆明市南市中央购物金座1幢 C座七层02号房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香年广场3号楼25楼8号 |
采购预算价(万元) | 25.00 | 30.00 |
成交价(万元) | 14.00 | 17.00 |
服务周期 | 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内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以委托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工期及工期调整约定为准。(另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按国家规定的各分部工程保修期限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完成日期按相应工期顺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完成为止 |
质量承诺 |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B0300-2001)和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 | 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环保目标,满足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
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 耿华 | 李从庆 |
谈判小组名单如下:王真吉(组长)、张世瑞、胡光伟(采购人代表)
1. 公示时间:2020年03月12日(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成交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向纪检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实名书面投诉。
3. 本公告公示期结束后,请成交人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领取《成交通知书》等有关事宜。并在规定时间内请成交人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带响应文件中相关证件原件(公司资质、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职称和资格证书等)到采购人单位签订合同,并于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后开展相关监理工作。在此,谨对积极参加本采购项目的谈判申请人表示衷心感谢!
采购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
采购人地址:西畴县西洒镇胡广路
联系人:胡 工 电话:0876-3032252
采购代理机构: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环城西路西华水韵文溪岭7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76985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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