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公告
编号:2020001号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分别以吴翠仙、祝秀科、黎正发为权利人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证明遗失(灭失),具体名单如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特发此公告,将以上3家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证明予以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西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76--3058128
编号:2020001号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分别以吴翠仙、祝秀科、黎正发为权利人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证明遗失(灭失),具体名单如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特发此公告,将以上3家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证明予以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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