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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职业中学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07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 号);《西畴县“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西畴县“十三五”低碳发展规划》;《西畴县“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西畴县“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西畴县“十三五”节能规划》;《西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现对西畴县职业高级中学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西畴县职业中学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西畴县西洒镇骆家塘村委会下坝尾村小组。

(三)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拟建西畴县职业高级中学扩建项目,总用地面积10亩。新建职业教育综合楼,总建设面积28400㎡及相关室外配套附属设施,内含实训用房、食堂、学员公寓、实践车间,并购置相关培训教学设备。

(四)建设工期:2020年至2021

(五)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投资为14200.00万元。

二、目的意义

(一)项目的建设积极贯彻了各级人民政府对“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

(二)项目的建设符合西畴“十三五”规划的要求。

(三)项目的建设符合西畴县城市发展的规划原则。

(四)完善西畴县乃至文山州教育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顺民心,合民意,适应时代要求。为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的思想意识、文化素质等奠定基础。投入使用后可获得较佳的社会效益。

、项目责任单位

西畴县教育体育局

、社会风险风险评估机构

文山山海技术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社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由项目责任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承担社会风险评估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评估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并编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

(二)主要工作内容

社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规划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

(三)主要社会影响风险因素

1、政策规划和立项审批程序:政策规划和项目立项、审批的合法合规性;

2、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程实施将占用土地、房屋,因利益相关者对补偿标准、补偿方案等不满意产生的矛盾冲突;

3、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建设施工期,因道路、基础开挖工程等引起绿地植被、水环境、大气、城市景观等破坏及水土流失等系列环境问题,引起环境恶化,造成公众上访事件。

4、项目管理:项目建设施工期,因违反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停水、停电、停气,影响交通等突发情况和质量安全事故等。

5、当地经济社会影响:地方传统文化、邻里关系、生活习惯、社区品质等方面的改变,可能引起群众的不适;可能与项目所在地群众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有冲突;项目建设、运行对周边居民总体就业率影响和特定人群就业率影响等。

6、安全和卫生:土方车和其他运输车辆的管理,施工和运行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管理制度,卫生与职业健康管理,应急处置机制等;项目实施导致火灾、洪涝等灾害发生的概率,是否有防火预案、防洪除涝预案和水土保持方案等;施工队伍规模、管理模式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支持程度;对该项目的规划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社会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对该项目涉及到土地房屋征收拆迁问题的意见建议;对该项目涉及到的交通问题等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非社会稳定性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二)公示地点、方式

地点:当地政府网站、行政村、社区、单位宣传栏

方式:网上公示、宣传栏公示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负责社会风险评估审核的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正式意见。

、公示周期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7个工作日。

、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

(一)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

联系人:陆发聪

联系电话:18087666613

邮箱:2661164800@qq.com

2.评估机构:文山山海技术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能森

联系电话:17750586272

邮箱:1452632999@qq.com

(二)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群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拟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可自公示告之日起七日内。

 

 

西畴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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