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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9 来源: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字体:

西疫防办发〔2020〕45号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省州驻西单位:

为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防控,严防因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的增加扩大疫情输入风险,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准管控人员出行

从县外低风险地区来西人员,在持健康绿码,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从县外中高风险地区来西人员,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无相关证明的,要立即主动报告并接受核酸检测或14天隔离医学观察。县内人员跨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返西后需自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阴性,持健康绿码,可有序流动。从境外来西人员,要继续落实14天集中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如未在首站地隔离满14天的,须在我县集中隔离补足14天,并在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香港、澳门入西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20年中秋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明确领导到岗带班,专人24小时应急值班,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上报信息,迅速妥善处置,实施精准管控,切断传播途径,严防疫情蔓延,并按程序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三、全面落实重点场所体温监测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站、宾馆、酒店、饭店、超市、大型活动场所、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体温检测工作,一旦发现发热病人,立即将其隔离在临时隔离观察间或相对独立区域,并及时报告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防控要求处置。

四、规范有序做好景区景点旅游服务

各景区景点要密切关注游客接待流量,按照“提前预约、避免聚集、做好防护、有序进入景点”的原则开展旅游服务,合理控制人流密度,维护好景区旅游秩序。

五、大力普及个人科学防疫知识

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传播平台,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外出时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如进入商场、超市、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聚集场所须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提倡公筷公勺、分餐进食,自觉养成良好健康生活习惯。

六、加强督查指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重点场所、社区、村组督查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西畴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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